關于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州考點報名工作安排的公告
各報名點、各有關單位及考生:
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21年4月10、11、 17、18日舉行。根據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0〕3號)、《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20〕19號)及省考區《關于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20〕5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制訂本考點報名工作安排,具體公告如下:
一、考試日期和時間
1.2021年度考試共設117個專業(見附件1),其中116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11、17、18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注:人機對話考試各專業的具體考試時間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2.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1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3.成績管理: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醫師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四)報名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有關問題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由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 號)規定的人員范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各報名點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確認。報名點考試管理機構對上述人員登記造冊,上報考點存檔備查。上述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六)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和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2020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員除外)在報考時,必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2.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3.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4.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5.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6.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健康委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各級別、各專業的具體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附件2。
三、考生報名須知
1.針對往年報考中出現少數考生偽造學歷(或學歷鑒定證明)、資格/執業證書或偽造工作履歷(以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掛靠醫療機構報考主治醫師、藥師、技師多見)等行為,在此重申:如上述情況一經核實,考點將依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對違規者進行嚴肅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對以違規手段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者,考試管理部門有權申請吊銷其資格證,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并予2年內禁止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處罰。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攜帶簽具的《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州考點考生報名承諾書》(見附件3),承諾報名時填報信息提交的材料全部真實準確,材料復印件與原件一致,信息不再進行修改。
2.考生將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頁》(見附件4),加蓋單位審核公章。提醒考生留意本人身份證的有效期,如身份證有效期在考試結束前過期,須在該頁面簽訂“承諾書”,保證在考試期間攜帶有效的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報名工作程序和具體安排
(一)考生網上預報名(工作期限:2020年12月29~2021年1月11日)
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認真閱讀網上報名須知,按要求在網上完整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報名申報表》)。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省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報考人員須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須按照有關要求準備用于現場報名確認的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見附件5),并于規定的時限內交由單位或本人到相應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并自覺服從各報名點根據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相關安排。
(三)報名點現場確認的相關手續和程序
1.廣州考點報名點的設置及其受理范圍、工作期限:按考生工作單位所屬區域設置報名點。公立醫療機構考生原則上由單位統一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民營醫療機構考生可由單位統一辦理后(或由考生個人)前往相應報名點辦理。
(1)廣州市衛生健康委直屬各機構、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各醫院、市直單位(民政局系統、市干部療養院)均單獨設立報名點,受理本單位考生的報名確認,可根據報名點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間完成現場確認工作;
(2)各區衛健局分別設立報名點,受理本區衛健局直屬單位及民營醫療機構(或非衛健局直屬單位)的報名確認,受理本區衛健局直屬單位的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間完成現場確認工作;受理民營醫療機構(或非衛健局直屬單位)的報名確認時間及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名點 |
受理對象 |
報名日期、時間 |
報名地址 |
咨詢電話 |
荔灣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各單位指定1名工作人員收齊材料后統一報送) |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4-5日 |
荔灣區衛生健康局(荔灣區芳村大道西塞壩路3號側座) |
81894442 |
越秀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 |
2021年1月6-11日 (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越秀區衛生健康局(越秀區正南路六號11樓1108室) |
83342041 |
海珠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各單位指定1名工作人員收齊材料后統一報送) |
2021年1月6-8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海珠區衛生健康局10樓第一會議室(海珠區南洲路331號) |
咨詢電話:89206962,咨詢QQ群:978647318(限單位申請,入群請注明單位、姓名及手機號) |
天河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 |
2021年1月5-11日 (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天河區科韻中路15號天河區衛生健康局1樓醫學會 |
咨詢電話:85108336,咨詢QQ群:755725046(限單位申請,入群請注明單位、姓名及手機號) |
白云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各單位指定1名工作人員收齊材料后再統一報送) |
2021年1月7-12日 (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廣州市白云區齊心路66號金控云啟4樓3號會議室(中國南方航空大廈群樓) |
咨詢電話:86388001-8501、86388001-8607、86388001-8061、39431765 |
黃埔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各單位指定1名工作人員收齊材料后再統一報送) |
2021年1月4-6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00 |
黃埔區新陽西路23號黃埔區疾控中心二層半會議室 |
咨詢電話:82116780,咨詢QQ群:973252841(限單位申請,入群請注明單位、姓名及手機號) |
番禺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各單位指定1名工作人員收齊材料后統一報送) |
2021年1月4-11日 (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番禺區市橋街橋東路79號番禺區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中心705室 |
咨詢QQ群:708550435(限單位加入,入群請注明單位、姓名及手機號),咨詢電話84836810 |
花都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 |
2021年1月6-8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花都區公益路14號衛生綜合大樓6樓609室 |
咨詢電話:86836552,咨詢QQ群:483249540(限單位申請,入群請注明單位、姓名及手機號) |
南沙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 |
2021年1月4-8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南沙區環市大道中11號衛生健康局3樓黨政辦公室304 |
84980986 |
增城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各單位指定1名工作人員收齊材料后再統一報送) |
2021年1月8-12日 (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增城區衛生健康局4樓辦公室(增城區荔城街富力路6號) |
32855106 |
從化區 |
本區轄內民營醫療機構考生 |
2021年1月5-7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
從化區街口街河濱南路39號(從化區衛生健康局人事科4樓檔案室) |
37906312 |
(3)請考生務必按照公告的工作期限及時辦理報名確認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予補辦,且視同自動放棄報考。
2.報名點受理、審核報考材料,考生簽名確認
工作人員在接到考生報考材料后,應即時審核考生有關證件原件,審核完畢后將原件退回給考生本人,留下復印件(須蓋審核公章);初步審核考生報考資格,資格條件不符者不予受理,對于初步審核通過的考生,在確認考生報名信息后,報名點必須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并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將確認單附在考生報考材料最后面一起裝訂。
3.繳費、報名結束
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狀態,經考區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1年2月9-26日,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執行:初、中級資格人機對話考試每人每科75元,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5元。
(四)報名點復審、上報材料的時間及要求
1.各報名點在現場確認工作結束后,應再次對報考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的,應立即通知考生并退回有關報考材料,向考點申請拒絕處理。審核通過的材料上報截止時間:市衛健委直屬單位和廣醫附屬醫院、市直單位報名點為2021年1月12日,各區報名點為2021年1月14日。考生所有報考材料應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補交,由此造成考點、考區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2.材料整理要求:①每份材料均要求有審核意見和審核人簽名;②在所有考生申報表的左上角,蓋上本報名點代碼和名稱的印章,便于查找分類;③交材料時,應先在報名管理系統按級別分別將考生報名數據導出Excel表格,然后打印成花名冊;提交的材料按士、師、中級別分成三個類別,各類別須按照花名冊的確認號順序從“1”起由小到大排列、編號;④提交報名點資格審核情況報告及問題材料匯總表(見附件6);⑤對于有問題的材料應單列上報(按問題材料匯總表排序);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考生材料單獨按士、師、中級別分類,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的審核報告》(見附件7)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名單花名冊》(見附件8)。
(五)軍隊衛生人員報名及相關考務工作安排
1.報名及資格審核: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師級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衛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2.報考數據交接:團級以上單位派員持介紹信在2021年1月25
~2月1日期間到廣州衛生技術資格考試中心104室(荔灣區西華路534號)辦理報考數據的交接和繳費工作。
3.領取考試準考證:各報名單位憑證明于3月26日~4月8日期間到上述地址領取本單位考生準考證。
4.考試實施: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5.成績查詢與辦證:軍隊衛生人員的成績發布與查詢以及辦理資格證工作由軍隊相關部門負責,不屬本考點工作范疇。
五、考生現場確認之后的工作
1.考生可于2021年2月9日以后(即省考區審核結束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報考資格的審核狀態。
2.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并成功繳費的考生,2021年3月25日起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截止時間為4月18日。
3.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上述兩證不齊全者或身份證過期者不允許進入考場。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文職人員證、士官證、義務兵證將不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身份證件。
4.考試成績一般在考后2個月內公布,考生屆時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查詢。
5.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和成績單打印,上級不統一下發成績單;合格人員的資格證及申報表均由各報名點負責分發到單位或考生個人(備注:申報表須存入個人檔案,遺失不予補辦),考點不接受考生個人前來領取資格證。
六、疫情防控
各單位和報名點要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做好考試有關工作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試組織報名階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報名考生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七、其他事項
1.因考生網上填報個人信息時未留聯系電話,請報名點在確認時注意采集考生的聯系電話,并提請考生配合,以免耽誤報考。
2.有關本次考試的工作動態,請考生密切關注廣州市衛生健康委網站“考試評審”專題下的最新公告。
3.考試報名咨詢電話:88900217,12320;對報名點工作有意見或建議的,可撥打考點監督電話:81084245,或將書面意見發送到郵箱examcenter@163.com。
特此公告。
3.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州考點考生報名承諾書
4.身份證復印件頁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廣州考點辦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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