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原發性高血壓
一、病因
高血壓是指動脈收縮壓和(或)舒張壓的持續升高。我國采用國際上統一標準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即診斷為高血壓。根據血壓水平可將高血壓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若收縮壓≥140mmHg而舒張壓≤90mmHg,稱為單純性收縮期高血壓。
臨床上根據引起血壓增高的病因是否明確將高血壓分為兩類:引起高血壓的原因不明的,稱為原發性高血壓或高血壓病,這一類占絕大多數;僅約5%的患者其血壓升高是某些疾病的表現之一,稱繼發性高血壓,如腎小球腎炎、腎動脈狹窄、嗜鉻細胞瘤、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癥等疾病時出現的高血壓。
高血壓病的病因及發病機制末完全闡明,可能與遺傳、肥胖、攝鹽過多、精神緊張、情緒創傷、職業等因素有關。發病機制認為高血壓是在上述多種因素的影響下使血壓的調節功能失調而產生的。
二、臨床表現
(一)一般表現
高血壓病起病緩慢,初期可在精神緊張、情緒激動或體力過勞后出現血壓升高,常伴頭痛、頭暈、心悸、頸項不適、耳鳴、失眠、易怒等表現,但休息后可恢復正常。隨病情進展血壓由暫時升高發展為持久增高,并發生靶器官受損的并發癥。
(二)高血壓病的并發癥
可造成腦、心、腎、眼等重要臟器的損害。對腦的影響主要為腦血管意外,長期的血壓增高可造成腦溢血發生。同時,由于高血壓可加速腦動脈粥樣硬化,而使病人出現短暫腦缺血發作,甚至腦血栓形成。因持續血壓增高使左心室后負荷增加,最終發生左心衰竭。長期高血壓導致腎小動脈硬化,可發生腎功能減退。
(三)高血壓急癥
高血壓病進展緩慢,是一個慢性進行性的過程。但有些患者在某些情況下會出現短期內血壓急劇增高的情況,稱為高血壓急癥。包括惡性高血壓、高血壓危象和高血壓腦病。
1.惡性高血壓患者病情迅速進展,血壓明顯增高,舒張壓可達130mmHg以上,病人出現心、腦、腎損害較一般的高血壓病病人迅速,多死于腎功能衰竭、腦卒中或心力意竭。
2.高血壓危象是指患者在短期內血壓明顯升高,并出現頭痛、煩躁、心悸、嘔吐、惡心、視力模糊等征象。收縮壓可達260mmHg,舒張壓可達120mmHg以上。可伴有心絞痛、肺水腫、高血壓、腦病。
3.高血壓腦病:是指在血壓突然或短期內明顯升高的同時,出現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表現為嚴重頭痛、嘔吐、神志改變,嚴重者可發生抽搐、昏迷。其原因主要為血壓過高引起腦血管調節異常,腦灌注過多,造成腦水腫。
(四)高血壓分類和高血壓危險度分層(見教材66頁)
(高血壓病的分期
按靶器官受損的程度,高血壓病可分為3期:
一期:無器官受損表現。
二期:至少有下列一項器官受損表現:X線、心電圖或超聲心動圖示左心室肥厚;視網膜動脈變窄;蛋白尿或血肌酐輕度升高(106—177lLm01/L),超聲或X線示大動脈有粥樣硬化斑。
三期:至少有一項下列表現:心絞痛、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短暫腦缺血發作、腦血管意外、高血壓腦病;視網膜出血、滲出伴或不伴視乳頭水腫;血肌酐>177lLm01/L,腎功能衰竭;動脈夾層、動脈閉塞性疾病。)
三、輔助檢查及診斷要點
不同時間測量三次血壓均超過正常血壓值的高限可診斷為高血壓。若同時血壓增高的原因不明,則為高血壓病。若血壓增高是由于某種疾病導致,則為繼發性高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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