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及發病率
骨與關節結核是常見病,多繼發于肺或腸結核,結核桿菌由原發病灶經血液侵入關節或骨骼,當機體抵抗力較強時,病菌被控制或消滅;機體抵抗力降低時,可繁殖形成病灶,并出現臨床癥狀。一般病程緩慢,偶有急性發作。骨與關節結核是全身性疾病的局部表現,檢查時應注意有無呼吸系、消化系及淋巴腺等結核;治療上必須注意全身與局部兩方面情況。
骨與關節結核在兒童與青少年發病率最高,但成人也可發生。發生在脊柱的約占50%,負重關節如髖關節、膝關節、踝關節等也較多,上肢如肩、肘和腕關節較少。
二、病理及分類
骨關節結核的病理和其他結核一樣,可分為三期:第一期為滲出期,第二期為繁殖期,第三期為干酪樣變性期。以后出現三種情況:①病灶纖維化、鈣化或骨化而愈;②病灶被纖維組織包圍,長期靜止狀態;③病灶發展擴大。
根據病變部位和發展情況可分為單純性骨結核,單純性滑膜結核和全關節結核。當病變僅局限于骨組織或滑膜組織時,關節軟骨尚無損害,如能在此階段治愈,關節多能保存。單純性(骨或滑膜)結核進一步發展,均可破壞關節軟骨,而使關節的三個組成部分(骨、滑膜、軟骨)同時受累,即為全關節結核。
(一)單純性骨結核 結核病灶局限于骨組織,多見于脊柱、骨盆、腕骨、跗骨和管狀骨兩端的松質骨。堅質骨如管狀管的骨干,則很少見。發生在松質骨中心部位時,病變特點是骨組織的侵潤和壞死,壞死與活骨分離后形成死骨,吸收后形成空洞。發生在松質骨邊緣時僅形成局限性骨質缺損。堅質骨結核多自髓腔開始,以局限性溶骨性破壞為主,一般不形成大塊死骨。兒童與青少年的骨干結核可有大量的骨膜新骨形成,成人則新生骨很少,而老年人僅見溶骨性改變。
(二)單純性滑膜結核 多發生于滑膜較多的關節,如膝、髖、踝、肘等關節,病灶在關節滑膜開始,進展緩慢。滑膜感染結核后,其表層充血,水腫,漿液滲出和單核細胞浸潤,關節液增多,常呈混濁。以后滑膜由淺紅色變為暗紅色,表面粗糙,晚期則纖維組織增生而肥厚變硬。如病變逐漸擴散,關節軟骨及骨質均受破壞。形成全關節結核。
(三)全關節結核 單純骨或滑膜型結核進一步發展,除骨與滑膜病變外,關節軟骨也發生破壞或被剝離,而發展為全關節結核。關節軟骨再生能力很差,一旦破壞,即使病變停止,缺損處也只能被纖維組織修復,失去其原有的光滑面,使關節發生纖維性或骨性強直,從而喪失關節功能,發展成全關節結核后,全身或局部癥狀均較顯著。可有寒性膿腫形成,經組織間隙向他處擴散,有的自行穿破或誤被切開,引起繼發性感染,竇道經久不愈。
骨與關節結核的破壞與擴散,一般較緩慢,少有新骨增生。骨與關節結核也有其修復過程,即結核性肉芽組織逐漸變為成熟的結締組織,有的發生骨化,因而關節有纖維強直,少有骨性強直。
在單純性骨結核,病灶未侵入關節前即予消除,可防止全關節結核的發生,在單純滑膜型結核,早期去除滑膜病灶可防止其發展為全關節結核,并保持關節的一定功能,在全關節結核病灶清除和關節融合術可導致該關節結核病的治愈,保持肢體的一定功能,因此,及時適當的治療對病理過程常有決定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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