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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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的防治要采取綜合措施,主要原則如下:
1.以嚴重感染引起的DIC為例,及時有效地控制原發感染病灶,對DIC的防治起著決定性作用。
2.研究發現,肝素的抗凝效果與AT-Ⅲ相關。因為AT-Ⅲ是肝素輔助因子,肝素可與AT-Ⅲ的賴氨酸殘基形成復合物,從而加速AT-Ⅲ對凝血酶的滅活,此外,AT-Ⅲ對血小板聚集也有一定抑制作用。DIC患者原先存在AT-Ⅲ減少或DIC本身引起的AT-Ⅲ減少均會影響肝素的抗凝效果。因此,有人認為,在應用肝素以前或同時,如能應用AT-Ⅲ制劑,則可提高肝素的抗凝效果。
3.重新建立凝血和纖溶間的動態平衡DIC時由于大量凝血因子及血小板消耗,因此在病情控制或使用肝素治療后,以及在恢復期可酌情輸入新鮮全血、冰凍血漿或纖維蛋白原等,以利凝血、纖溶間恢復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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