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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藥劑學
第一節 緒論
藥典與藥典標準簡介:
《中國藥典》10個版本改為了11個版本。
現行版改成為《中國藥典》2020年版;將“通則”改為“通用技術要求”。藥典版本及“通則”通篇均做了調整。
第二節 液體制劑
藥物溶液的形成理論:增加了藥用溶劑的種類
乳劑中表面活性劑類乳化劑:增加了“兩性離子型乳化劑,如卵磷脂、大豆磷脂等”。
第三節 滅菌劑與無菌制劑
混懸性注射劑,“魚精蛋白注射液”改成“精蛋白鋅胰島素”;刪去了“喜樹堿靜脈注射液”。
注射劑的特點:刪去了“價格較高”。
第二章 醫院藥事管理
第二節 醫院藥事的組織管理
我國綜合性醫院藥學部門組織機構示意圖,藥學教學科研部門刪去了“計算機室”。
醫院藥學技術人員的任職條件基本條件中“醫療機構必須配備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改為了“醫療機構應當配備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
第三節 調劑管理
處方的組成增加了“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右上角標注“麻、精一”;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用白色,右上角標注“精二””。
調劑的概念增加了“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方可從事處方調劑工作”。
第四節 制劑管理
醫院制劑的申報審批刪除了“醫療機構制劑須經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第五節 藥品供應管理
藥品的采購管理:
刪除了:“藥品采購應嚴格按藥品管理法……劣藥和非藥品”。
刪除了:“藥學部(科)必須健全檢驗制度,對進庫的藥品應按規定進行驗收,必要時抽樣檢查”。
增加了:“醫療機構購進藥品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示;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和使用”。
藥品招標采購:內容全變。
新藥的供應管理:
“新藥供應數量較少,一般不采用集中招標采購”改為“新藥供應主要通過國家醫療保險目錄、國家組織的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等形式進入醫療機構內。”
國家基本藥物、醫療保險用藥:增加及變動較大。
藥品價格:內容全變。
第七節 臨床用藥管理
適當的給藥途徑與給藥方法刪除了:“根據人體生物節律合理選擇用藥時間……可獲得較好療效”。
第八節 醫院藥學科研管理
藥品注冊分類:內容全變。
藥物臨床試驗方案:內容全變。
臨床研究的實施:變動及新增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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