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做好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豫衛人〔2020〕35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發放管理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等《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9〕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資格核查和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發放對象
參加我省組織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其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
二、發證機構及證書管理
自2019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的發放及管理工作由各省轄市(含濟源示范區,下同)衛生健康委負責。2018年度及以前遺留證書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
三、證書發放、補辦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證書發放程序
自2019年度起,按報名考試屬地原則分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證書和護士執業資格證書。各省轄市衛生健康委應做好宣傳工作,及時公告證書領取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確保證書順利發放。
(二)證書補辦程序
考生向原報名考試的省轄市衛生健康委提出申請,提交《個人補發(更換)證書申請表》(見附件1)等相關資料。省轄市衛生健康委對申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驗證、審核后報省衛生健康考試中心,同時上報《××年××市第×批證書補發(更換)數據表》(見附件2)。2017年度及以前在原省直考點報名的考生將補辦材料直接報省衛生健康考試中心驗證審核。省衛生健康考試中心于每季度匯總后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證書補辦完成后,由受理考生申請的省轄市衛生健康委通知考生領取證書,省衛生健康考試中心通知原省直考點考生領取證書。
(三)相關要求
此項工作事關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省轄市衛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視,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 制定管理制度,嚴格資格證書管理,并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減少辦事環節,簡化辦事程序,切實便民服務。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1.個人補發(更換)證書申請表
2.××年××市第×批證書補發(更換)數據表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