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關于2024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得知,青島市2024年執業藥師考試資格核查時間及有關事宜已公布,具體如下:
(二)報考資格核查
資格核查工作由我市及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我市及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將根據屬地原則報考要求,利用共享數據對所有報考人員社保、工作年限等信息進行資格復核,截止時間:7月5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對所學專業與允許報考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應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所學專業與允許報考專業不符的應試人員,務必于7月5日16:00前查詢核查結果,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2.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期間上傳證書等相關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附件2)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上述報考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職稱證書。
3.以下三種情況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報名事項的報考人員;
(3)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
上述報考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報考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職稱證書(僅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
4.以下四種情況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電子版、學歷(學位)證書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版,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2002年以前取得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
(3)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上述報考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報考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5.報考人員上傳證明材料無法辨別真偽或其他需要到現場的情形,報考人員應按各區(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6.資格核查日期:2024年6月24日至7月5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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