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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執業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真題:
下列關于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管理的說法,錯誤的是
A.實行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以從事部分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零售業務
B.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批準的全國性藥品批發企業、區域性批發企業、專門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批發的企業的名單在網上公布
C.區域性批發企業之間因醫療急需。運輸困難等特殊情況,可以調劑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調劑后2日內將調劑情況分別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D.區域性批發企業在確保責任區內醫療機構供藥的基礎上,可以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向其他醫療機構銷售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A選項應是第二類,零售企業不可以從事第一類精神。
相關考點: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
(一)實行定點經營
國務院藥監部門應當根據麻醉/精一的需求總量,確定定點批發企業布局。
藥品經營企業不得經營麻醉/精一原料藥。但是,供醫療、科研、教學使用的小包裝原料藥可以由國務院藥監部門規定的藥品批發企業經營。
(二)定點經營企業必備條件
屬于藥品經營企業、麻/精儲存條件、網絡安全、2年守法《禁毒法)、符合定點批發企業布局、保證對醫院需求麻精藥品的供應、管理制度。
(三)定點經營資格審批
麻醉、精一全國性批發企業一一國家藥監審批
麻醉、精一區域性批發企業——省級藥監審批
第二類精神藥品批發企業――省級藥監審批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市藥監審批(零售連鎖、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管理)
經營資格向下兼容
僅取得精二經營資格的批發企業,只能從事精二藥品批發;
從事麻醉/精一批發業務的全國/區域性批發企業,可以從事精二批發(向省局申請變更經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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