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9執業藥師考試《藥事管理與法規》復習考點匯總
藥品管理工作相關部門職責
(1)衛生計生部門
衛生計生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起草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草案、指導制定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制定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等。
(2)中醫藥管理部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擬定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負責中藥資源普查等。
(3)發展和改革宏觀調控部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監測和管理藥品宏觀經濟;負責藥品價格的監督管理工作。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統籌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并發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等。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工商登記、注冊,負責藥品廣告監督,處罰發布虛假違法藥品廣告的行為。
(6)工業和信息化管理部門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擬定和實施生物醫藥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醫藥行業管理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和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7)商務管理部門
商務部作為藥品流通行業的管理部門,負責研究制定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等。
(8)海關
海關負責藥品進出口口岸的設置;藥品進口與出口的監管、統計與分析。
(9)公安部門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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