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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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其管理要點有:
1.精神藥品只準在本院使用,醫生應當根據醫療需要合理使用,嚴禁濫用。
2.精神藥品處方限量 除特殊需要外,第一類精神藥品的處方,每次不超過3日常用量;第二類精神藥品的處方,每次不超過7日常用量。處方應當留存2年備查。
3.醫療單位應當建立精神藥品收支賬目,按季度盤點,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問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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