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藥物治療概述
系統性紅斑狼瘡藥物治療:
1.非甾體抗炎藥
用于發熱、關節肌肉酸痛、關節炎、漿膜炎而無明顯內臟或血液病變的輕癥患者;慎用于腎炎,因可使腎功能惡化。
2.抗瘧藥
用于有皮疹、光過敏及關節痛者,可用于輕中度SLE.口服磷酸氯喹250~500mg,或羥氯喹200~400mg,注意眼部不良反應(視網膜退行性病)。
3.糖皮質激素
目前治療SLE的主藥,常用量潑尼松0.5一1mg/(kg.d),分次或每晨頓服。一般治療4~6周,病情好轉后漸減,至5—15mg/d長期維持。
甲基潑尼松龍1.0g/d靜脈沖擊治療,連續3天,用于有嚴重中樞神經系統損害和病情突然惡化的狼瘡性腎炎。注意高血壓、心律失常、感染、高血糖等不良反應。
4.免疫抑制劑
用于重癥有中樞神經損害、狼瘡性腎炎、心肌損害或病情易于復發又因嚴重不良反應而不能使用激素者。常用環磷酰胺(CTX)2mg/(kg.d),口服,亦可0.5-1.Og/m2體表面積,3~4周1次靜滴沖擊;CTX沖擊治療是穩定腎功能、防止腎纖維化和腎功能衰竭十分有效的方法。其次有硫唑嘌呤、甲氨蝶呤(MTX)、長春新堿(VCR)等。應注意不良反應,定期復查血象與肝腎功能。
心肌梗死的藥物治療
心肌梗死藥物治療:
1.硝酸酯類:急性心肌梗死早期,通常給予硝酸甘油靜脈滴注24~48小時。對伴有再發性心肌缺血、充血性心力衰竭或需處理的高血壓者更為適宜。
2.抗血小板藥:阿司匹林或噻氯匹定。
3.抗凝藥:肝素、尿激酶和鏈激酶等。
4.β受體阻滯劑和鈣通道阻滯劑:在起病的早期,如無禁忌證應盡早使用。
5.ACEI類和血管緊張素Ⅱ受體阻滯劑:有助于改善恢復期心室的重塑,降低心力衰竭的發生率,從而降低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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