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meng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顆粒劑的質量檢查項目、臨床應用與注意事項
1、顆粒劑的質量檢查項目:粒度、干燥失重、溶化性、裝量差異、裝量、微生物限度。
(1)藥物與輔料應均勻混合(含藥量小或含劇毒藥物);不穩定藥物在制備中注意操作條件;
(2)加入適宜的輔料;
(3)顆粒劑的溶出度、釋放度、含量均勻度、微生物限度應符合要求;
(4)顆粒劑一般不能通過一號篩與能通過五號篩的總和不得過 15%;
(5)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顆粒劑 105℃(含糖 80℃)干燥減失重量不得超過 2.0%;中藥≤8.0%;
(6)除混懸顆粒以及已規定檢查溶出度或釋放度的顆粒劑可不進行溶化性檢查外,可溶性顆粒劑應全部溶化或輕微渾濁,泡騰顆粒劑 5min 內顆粒均應完全分散或溶解在水中。均不得有異物。
2、顆粒劑的臨床應用與注意事項
(1)臨床應用:適宜于老年人和兒童用藥以及有吞咽困難的患者使用。普通顆粒劑沖服時應使藥物完全溶解,充分發揮有效藥物成分的治療作用;腸溶、緩釋、控釋顆粒劑服用時應保證制劑釋藥結構的完整性。
(2)注意事項:可溶型、泡騰型顆粒劑應加溫開水沖服,忌放入口中用水送服;混懸型顆粒劑沖服如有部分藥物不溶解也應該一并服用;中藥顆粒劑不宜用鐵質或鋁制容器沖服,以免影響療效。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