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阻塞性肺病的治療藥物
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用藥注意事項與患者教育
1、規范應用白三烯受體阻斷劑
(1)白三烯受體阻斷劑的起效慢,作用弱,一般連續應用 4 周后才見療效,且有蓄積性,僅適用于輕、中度哮喘和 COPD 穩定期的控制,或合并應用以減少糖皮質激素和β2受體激動劑的劑量。
(2)在治療 COPD 時不宜單獨應用,對 12 歲以下兒童、妊娠及哺乳婦女宜在權衡利弊后慎重應用。
(3)體外試驗表明,高濃度的扎魯司特可抑制 CYP1A2,競爭性抑制氨茶堿的代謝,與茶堿合用時,應監測茶堿的血藥濃度。
2、規范應用黏痰調節劑
(1)司坦類黏液調節劑均有可能引起消化道刺激癥狀,如惡心、嘔吐、腹瀉等對消化道潰瘍者慎用。
(2)心、肝功能不全者謹慎使用。
(3)在使用司坦類黏液調節劑后暫緩應用強效鎮咳劑,以免被稀釋的痰液滯留而堵塞氣道。
3、規范應用磷酸二酯酶抑制劑
多索茶堿對急性心肌梗死者禁用。二羥丙茶堿對活動性消化潰瘍者和未經控制的驚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對高血壓或消化道潰瘍出血史患者慎用,對妊娠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對茶堿類藥過敏者禁用茶堿緩釋片和氨茶堿。對急性心肌梗死、嚴重心肌炎、活動性消化性潰瘍者、驚厥者禁用。對心律失常、青光眼、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臟病者、高血壓、冠心病、嚴重低氧血癥、甲狀腺功能亢進癥者、妊娠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4、β2受體激動劑
此類藥物應用時需從小劑量開始應用,逐漸加大劑量。慎用于心血管功能不全、高血壓、甲狀腺功能亢進患者及妊娠期婦女、老年人、對β2 受體激動劑敏感者。
5、異丙托溴銨
禁用于對阿托品類藥過敏者;慎用于妊娠期婦女、患有閉角型青光眼、良性前列腺增生者。
6、規范應用過敏介質阻釋劑
(1)酮替芬對駕駛員、機械操作員、高空作業者慎用;妊娠期婦女禁用;急性發作期不用;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劑量酌減。
(2)色甘酸鈉在獲得療效后,逐步減量后再停,不能突然停藥,以免哮喘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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