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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原則
與其他治療藥物相比,抗腫瘤藥的治療指數小而毒副作用強。抗腫瘤藥在聯合應用時會更有效,因為它們在生物化學方面的相互作用,合用會起到協同效應。
腫瘤治療中所面臨的-個最大挑戰就是調整劑量以獲得最佳療效而無毒性。所以,在治療疾病時,要注意患者的個體差異。
1.基因對藥物治療的影響(知道有此說法即可)
了解基因在藥物中的作用,然后篩選、鑒定、驗證基因標記物,進行臨床應用評價,以基因組學來指導臨床用藥。巰嘌呤需硫嘌呤甲基轉移酶代謝活化,而硫嘌呤甲基轉移酶有多態性,存在變異型,當患者是變異型時,則不能代謝巰嘌呤,使其血藥濃度過高,出現不良反應如骨髓抑制、引發第二種腫瘤等。他莫昔芬需經過CYP2D6代謝活化而起效,CYP2D6變異,則直接影響其療效和不良反應;同時,他莫昔芬也不能與CYP2D6抑制劑合用。
2.給藥途徑(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各種給藥情況的適應情況)
目前,臨床常用的抗腫瘤藥的給藥途徑有:靜脈、動脈、肌內、口服、腔內五種途徑。
動脈注藥——用于某些晚期不宜手術或復發局限的腫瘤,可直接將藥物注入供應腫瘤的動脈內,達到提高腫瘤局部藥物濃度和減輕全身性毒性反應。
靜脈注射——最常用給藥途徑,一般用于刺激性藥物;
靜脈沖入法——適用于強刺激性藥物,如氮芥、長春新堿、長春花堿等。它是為預防藥物外漏,減輕藥物對靜脈壁刺激的給藥方法。
靜脈滴注法——適用于抗代謝類藥物,如氟脲嘧啶、甲氨蝶呤、阿糖胞苷等需將藥物稀釋后加入液體中靜脈滴注,以此維持血液中有效藥物濃度。一般維持在4-8h或按醫囑準確掌握滴注速度。
肌內注射——適用于對組織無刺激性藥物,如噻替哌,阿糖胞苷。
腔內注射——用于癌性胸、腹水,心包積液,膀胱癌等。
鞘內給藥——是通過腰椎穿刺、腦室穿刺或在腦室內留置導管連接等方法,直接向蛛網膜下腔或腦室內注入化療藥物。經腦脊液途徑給藥可以避開血腦屏障,直接增加藥物在患區的局部濃度,延長藥物的作用時間,同時還能減少機體其他臟器與藥物的接觸,減輕全身性的毒副作用。目前,臨床常用的可經腦脊液途徑給藥的抗腫瘤藥有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對組織無刺激,即可肌內注射也可鞘內給藥)等;長春新堿有很強的神經毒性,因此,長春新堿不能用于經腦脊液途徑給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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