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熱藥功效及其主治證的差異、應用注意事項
清熱藥:以清解里熱、治療里熱證為主的藥物。
清熱藥藥性大多寒涼,少數平而偏涼,味多苦,或辛,或甘,或咸。主能清熱、瀉火、涼血、燥濕、利濕、滋陰、發表、解熱毒、退虛熱等。適用于表邪已解、內無積滯的里熱證,如外感熱病高熱、陰傷內熱、濕熱瀉痢、溫毒發斑、癰腫瘡毒、陰虛潮熱等。性寒涼,沉降人里,通過清熱瀉火、涼血、解毒及清虛熱等不同作用,使里熱得以清解。即《內經》
所謂“熱者寒之”,《神農本草經》所謂“療熱以寒藥”的意思。主要用治溫熱病高熱煩渴、濕熱瀉痢、溫毒發斑、癰腫瘡毒及陰虛發熱等里熱證。由于發病原因不一,病情變化不同,患者體質有異,故里熱證有實熱、虛熱之分,有熱在氣分、血分之別。
一、根據清熱藥的功效及其主治證的差異,可將其分為五類:
(一)清熱瀉火藥:功能清氣分熱,主治氣分實熱證。
(二)清熱燥濕藥:性偏苦燥清泄,功能清熱燥濕,主治濕熱瀉痢、黃疸等證。
(三)清熱涼血藥:主入血分,功能清血分熱,主治血分實熱證。
(四)清熱解毒藥:功能清熱解毒,主治熱毒熾盛之癰腫瘡瘍等證。
(五)清虛熱藥:功能清虛熱、退骨蒸,主治熱邪傷陰、陰虛發熱。
二、清熱藥應用注意事項
(一)本類藥物性多寒涼,易傷脾胃,故脾胃氣虛,食少便溏者慎用。
(二)苦寒藥物易化燥傷陰, 熱證傷陰或陰虛患者慎用。
(三)清熱藥禁用于陰盛格陽或真寒假熱之證。
現代藥理研究證明,清熱藥一般具有抗病原微生物和解熱作用,部分藥物有抗腫瘤、鎮靜、降血壓、抗變態反應、增強機體特異性或非特異性功能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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