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氣與五味的確定依據
四氣
四氣,又稱四性,即指藥物的寒、熱、溫、涼四種藥性。
1.確定的主要依據
以用藥反應為依據,以病證寒熱為基準。
2.與所療疾病的關系
寒性或涼性藥能夠減輕或消除熱證,如石膏、板藍根對發熱口渴、咽喉腫痛等熱證有清熱瀉火、利咽、解毒的作用。
熱性或溫性藥能減輕或消除寒證,如附子、干姜對脘腹冷痛、四肢厥逆等寒證,有溫中散寒、回陽救逆的作用。
3.所示的效用
①凡寒涼性藥物,即表示其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熱毒等作用,有傷陽助寒之弊。
②凡溫熱性藥物,即表示其具有溫里散寒、補火助陽、溫經通絡、回陽救逆等作用,有傷陰助火之害。
4.對臨床用藥的指導意義
①據病證的寒熱選擇相應藥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
②據病證寒熱程度的差別選擇相應藥物。
③寒熱錯雜者,據情寒熱并用。
④真寒假熱治以熱藥,真熱假寒治以寒藥,必要時加用藥性相反的反佐藥。
五味
五味,即指藥物因功效不同而具有辛、甘、酸、苦、咸等味。五味是藥物作用規律的高度概括,也是部分藥物真實滋味的具體表示。
1.確定的主要依據
主以藥效,參以口嘗。
2.與所療疾病的關系
辛味藥多發表行散,甘味藥多補虛緩急,酸味藥多斂肺澀腸,苦味藥多降瀉燥濕,咸味藥多軟堅散結。
3.效用與應用注意
①辛,能散、能行,有發散、行氣、活血作用。辛味藥大多能耗氣傷陰,氣虛陰虧者慎用。
②甘,能補、能緩、能和,有補虛、和中、緩急、調和藥性等作用。某些甘味藥還能解藥、食毒。甘味藥大多能膩膈礙胃,令人中滿,凡濕阻、食積、中滿氣滯者慎用。
③酸,能收、能澀,有收斂固澀作用,能生津、安蛔。酸味藥大多能收斂邪氣,凡邪氣未盡之證均當慎用。
④苦,能泄(通泄,如大黃;降泄,如苦杏仁、赭石;清泄,如黃連、梔子),能燥(燥濕),能堅(堅陰、堅厚腸胃)。苦味藥大多能傷津、伐胃,津液大傷及脾胃虛弱者不宜大量用。
⑤咸,能軟、能下,有軟堅散結、瀉下通便作用。“多食咸,則脈凝泣而變色。”故食鹽類咸味藥不宜多食,高血壓動脈硬化者尤當如此。有的咸味藥如芒硝,脾虛便溏者慎用。
⑥澀,能收、能斂,同酸味有收斂固澀作用(常附于酸)。澀味藥大多能斂邪,邪氣未盡者慎用。
⑦淡,能滲、能利,有滲濕利水作用(常附于甘)。淡味藥過用,亦能傷津液,故陰虛津虧者慎用。
⑧此外,芳香味能散、能行、能開,有化濕、辟穢、開竅、醒脾等作用。芳香味與辛味一樣,亦能耗氣傷津,故氣虛津虧者慎用。
4.氣味配合的原則與規律
一藥中氣只能有一,而味可以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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