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選題]嚴重肝功能減退病人常伴功能性腎功能不全,以致使"經肝腎兩種途徑清除"的藥物的血藥濃度很高,因此用藥原則是
A.必須減量應用
B.盡可能避免使用
C.一般無須調整劑量
D.須謹慎使用,必要時減量給藥
E.需謹慎或減量,以防肝腎綜合征的發生
[答案]A
[解析]肝腎兩種途徑清除的藥物,須減量應用。
2[.單選題]下列藥物中,駕駛員服用后可能出現定向力障礙的是
A.哌替啶
B.氟桂利嗪
C.雙氯芬酸
D.金剛烷胺
E.雙嘧達莫
[答案]A
[解析]可使駕駛員出現定向力障礙的藥物是鎮痛藥哌替啶,抑酸藥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避孕藥等
3[.單選題]大規模研究試驗顯示,近年上市的環加氧酶-2抑制劑中,因可導致心血管不良反應風險而退市的是
A.塞來昔布
B.羅非昔布
C.吡羅昔康
D.阿司匹林
E.對乙酰氨基酚
[答案]B
[解析]據美國FDA統計,近40年有121種藥品撤市,其中33%發生在上市后的2年內,50%發生于上市后的5年內;半數以上的嚴重不良反應發生于上市后;10%的藥品增加了黑框警告。如發生在2001年的"拜斯亭(西立伐他汀)"撤市事件,2003年的萬絡(羅非昔布)事件也是由于上市后風險評估發現大劑量服用萬絡者患心肌梗死和心臟猝死的危險增加了3倍,導致全球撤市。
4[.單選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目的和意義不包括
A.彌補藥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
B.減少ADR的危害
C.促進新藥的研制開發
D.促進臨床合理用藥
E.藥品上市后風險評估
[答案]E
[解析]藥品上市后風險評估屬于藥物警戒的重要作用,不屬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目的和意義。
5[.單選題]不良反應的評價結果有6級,即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無關、待評價、無法評價。以下情況可判定為肯定的是
A.ADR與用藥時間的相關性不密切
B.反應表現與已知的該藥ADR不相吻合
C.所患疾病發展同樣可能有類似的臨床表現
D.用藥與反應發生時間關系密切,但引發ADR的藥品不止一種
E.用藥及反應發生時間順序合理,且停藥以后反應停止,再次使用時反應再現
[答案]E
[解析]肯定:用藥及反應發生時間順序合理;停藥以后反應停止,或迅速減輕或好轉(根據機體免疫狀態,某些ADR反應可出現在停藥數天以后);再次使用時反應再現,并可能明顯加重(即激發試驗陽性);有文獻資料佐證;排除原患疾病等其他混雜因素的影響。
6[.單選題]我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原則為
A.藥品與不良反應的關系肯定后由醫院呈報
B.藥品與不良反應的關系肯定后由藥品生產企業呈報
C.藥品與不良反應的關系肯定后由藥品經營企業呈報
D.患者向醫師報告
E.可疑即報
[答案]E
[解析]我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原則為可疑即報,報告者不需要待有關藥品與不良反應的關系肯定后才呈報。
7[.單選題]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普伐他汀等他汀類所致的藥源性損傷為
A.胃腸道損害
B.肝損害
C.腎損害
D.肺損害
E.神經損害
[答案]B
[解析]藥源性肝損害:羥甲戊二酰輔酶A還原酶抑制劑(他汀類)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普伐他汀、氟伐他汀和阿托伐他汀都能導致氨基轉移酶升高或肝炎。
8[.單選題]關于非甾體抗炎藥的敘述正確是
A.非甾體抗炎藥聯合應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是造成胃腸道損害的危險因素
B.使用非甾體抗炎藥引起的腎功能不全發生率高于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引起的腎功能不全
C.發熱時可首選非甾體抗炎藥
D.出現疼痛癥狀可首選非甾體抗炎藥
E.風濕性、類風濕關節炎可首選非甾體抗炎藥,此類藥物可以改變本病的病程
[答案]A
[解析]非甾體抗炎藥常引起消化系統疾病,如布洛芬、吲哚美辛、萘普生、吡羅昔康、酮洛酸、阿司匹林等都曾有引起胃出血、胃穿孔、十二指腸潰瘍穿孔、大便潛血的報道。即使環加氧酶-2抑制劑塞來昔布等理論上能夠避免胃腸出血的新品種也不能完全避免。其他如呋塞米、依他尼酸、利血平、吡喹酮、維生素D等亦可誘發消化道潰瘍及出血。
9[.單選題]妊娠5個月后用何種抗菌藥物會使嬰兒牙釉質發育不全、牙齒黃染
A.氟喹諾酮類
B.四環素類
C.大環內酯類
D.青霉素
E.氨基糖苷類
[答案]B
[解析]妊娠5個月后用四環素可使嬰兒牙齒黃染、牙釉質發育不全、骨生長障礙;孕婦服用鎮靜、安定、麻醉、止痛、抗組胺藥或其他抑制中樞神經的藥物可抑制胎兒的神經活動,甚至影響大腦發育;妊娠后期使用抗凝藥華法林、大劑量的苯巴比妥或長期服用阿司匹林治療可導致胎兒嚴重出血,甚至死胎;臨產期使用某些藥物如抗瘧藥、磺胺藥、硝基呋喃類、解熱鎮痛藥如氨基比林、大劑量的維生素K等,對紅細胞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者可引起溶血;分娩前應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兒循環障礙和灰嬰綜合征。
10[.單選題]下列哪種不屬于已知致畸的藥物
A.辛伐他汀
B.對乙酰氨基酚
C.利巴韋林
D.炔諾酮
E.甲氨蝶呤
[答案]B
[解析]X級:在動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證實可使胎兒異常,或基于人類的經驗知其對胎兒有危險,對人或對兩者均有害,而且該藥物對孕婦的應用危險明顯大于其益處。該藥禁用于已妊娠或將妊娠的婦女。降脂藥辛伐他汀、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瑞舒伐他汀;抗病毒藥利巴韋林;激素類藥物米非司酮、炔諾酮、縮宮素、非那雄胺、戈舍瑞林;以及沙利度胺、華法林、甲氨蝶呤、米索前列醇、前列腺素E、碘甘油等均屬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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