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關于做好湖南省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得知,湖南2019年執業藥師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如下: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10月26日 |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10月27日 |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4:00-16:30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考試方式
(一)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關于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關于2019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9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告知應試人員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2017年第1號、2018年第1號和2019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也可以直接按照對大綱內容調整后編排出版的《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9)》進行備考。
(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藥學和中藥學兩類,每類包括4個考試科目,具體科目見附件4。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閱卷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應試人員查分申請。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成績復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或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試機構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四)應試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后回收。考試結束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附件4
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信息設置表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26.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
02.免二科 |
01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
04.考全科 |
01藥學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2.藥學專業知識(一) | |||
3.藥學專業知識(二) |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5.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
6.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
06.免二科(中專) |
01藥學二科(中專)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二科(中專)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
08.考全科(中專) |
01藥學四科(中專)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2.藥學專業知識(一) | |||
3.藥學專業知識(二) |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四科(中專)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5.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
6.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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