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7年青海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條件尚未公布,請各位考生先參考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條件通知。
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須知: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執業藥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根據部分地區公布的報名通知,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將繼續使用執業藥師考試報名目錄,廣大考生可以參考2016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專業目錄。
具體年限與說明見下表: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年限 |
執業藥師 | 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 | 中專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
大專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 ||
本科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 ||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 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一、按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1. 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 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2科)考試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藥學、中藥學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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