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關于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得知,湖北2019年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注意事項如下:
附件1
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名注意事項
1.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
3.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他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按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它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注冊郵箱或手機號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7.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2019年11月4日—12月27日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或當地考試機構)領取,代領人請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答題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為加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作,打擊高科技有組織作弊行為,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
3.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試大綱
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關于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關于2019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9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告知應試人員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2017年第1號、2018年第1號和2019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也可以直接按照對大綱內容調整后編排出版的《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9)》進行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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