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只有90多天,第一次參考的同學對于藥學執業藥師各科都不了解,今天簡單介紹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事管理與法規,給準備執業藥師考試的同學參考。
藥學專業知識(一)
主要考查藥學類執業藥師從事藥品質量監管和藥學服務工作所必備的專業知識,用于評價執業藥師對藥學各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識記、理解、分析和應用能力。這部分的知識內容是藥學學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執業藥師的執業技能的基礎,體現了藥師知識素養和業務水準。
本科目要求在正確認識國家藥品質量標準和藥品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的基礎上,重點掌握藥物結構與構效關系,藥物劑型的特點、質量要求和臨床應用,藥效學、藥動學及藥物體內過程;熟悉藥物對機體毒性作用要求等內容;能夠運用藥學基本理論、原理和方法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全面認識藥物的本質與其發揮作用的客觀規律。
藥學專業知識(二)
在《藥學專業知識(一)》對藥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做系統要求的基礎上,從臨床藥物學角度考查考生系統認識藥品和合理用藥的專業知識。這部分內容是執業藥師專業知識的基礎和核心,直接反映執業藥師核心知識和能力要求。
本科目要求重點掌握各系統疾病治療所需藥物的分類和常用藥品、藥理作用與作用機制等內容;熟悉常用藥品的作用特點、典型不良反應、禁忌、特殊人群用藥及具有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熟悉代表藥品的適應證、用法用量和臨床應用注意事項。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主要考查藥學類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各項知識和技能,正確分析、處理和解決在開展藥品質量管理和指導合理用藥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種實際問題的能力。集中反映執業藥師理論聯系實際、有效開展藥學服務工作所需綜合知識與技能的要求。
本科目考試大綱包括兩大部分,即“藥學實踐與用藥安全”和“自我藥療與藥物治療”。在“藥學實踐與用藥安全”中,要求重點掌握處方調劑、處方審核和安全用藥、合理用藥等藥學實踐工作所需的綜合知識與技能。在“自我藥療與藥物治療”中,要求重點掌握常見癥狀及“小病”的判斷、處置;熟悉常見綜合治療性疾病( 包括各類慢性疾病)的臨床表現和治療原則;掌握常見疾病藥物治療、指導合理用藥和疾病健康教育內容。
藥事管理與法規
是執業藥師職責和執業活動必須具備的知識與能力,考查目的重在評價和培養執業藥師準入人員具有合法、合規執業能力,并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更好地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要求熟悉和理解與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藥事管理規定,掌握藥學實踐中與執業藥師執業直接相關的合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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