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中藥學四科介紹
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時間為10月24日,25日,準備第一次參加考試的考生們對于執業藥師的中藥學各科還不了解,本文簡單介紹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事管理與法規,給準備執業藥師考試的考生參考。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主要考查中藥學類執業藥師從事藥品質量監管和藥學服務工作所必備的專業知識,用于評價執業藥師對中藥學各專業學科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識記、理解、分析和應用能力。這部分的專業知識是中藥學學科的核心組成內容,也是執業藥師執業能力的基礎,體現執業藥師的知識素養和業務水準。
根據執業藥師相關職責,本科目要求在理解中藥藥性基礎理論的基礎上,掌握中藥制劑與劑型的特點、質量要求和臨床應用,常用中藥的來源、產地與性狀鑒別,中藥炮制與飲片質量控制等內容;熟悉中藥化學成分與質量控制成分及中藥毒理;并能夠運用有關中藥學基本理論、原理和方法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正確認識中藥與疾病治療的客觀規律。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是在《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對中藥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做系統要求的基礎上,從臨床用藥角度考查合理用藥的專業知識。這部分內容是執業藥師執業能力的基礎和核心,直接反映執業藥師核心知識和能力要求。
本科目考試大綱由兩大部分組成,即常用單味中藥與常用中成藥,具體涉及臨床中藥學、中成藥學、方劑學等內容。其中方劑學不另單列,具體體現在各成藥的方義簡釋中,釆用方解方式解析成藥處方的配伍意義。
根據執業藥師相關職責,本科目要求掌握臨床常用單味中藥的藥性(寒熱溫涼平及有毒與無毒)、功效、主治病證、使用注意和中成藥的功能、主治、注意事項、配伍意義及組方特點等內容;熟悉典型單味中藥的基本配伍意義,功效相似單味中藥的藥性、功效及主治病證的異同點及個別同名異物藥物的來源,中成藥的功能及主治證候的異同點,更好地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主要考查中藥學類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各項知識和技能,正確分析處理和解決在開展藥品質量管理和指導合理用藥工作中所遇到各種實際問題的能力,集中反映執業藥師理論聯系實際、有效開展藥學服務的綜合知識與技能的要求。
根據執業藥師相關職責,本科目要求在理解中醫基礎理論知識與中醫診斷學基礎知識、中醫治必則治法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常見病的辨證論治、中藥調劑技能、中藥質量管理和中藥合理用藥指導及中藥用藥安全內容:熟悉常用醫學檢查指標、檢查結果的臨床意義,了解民族醫藥基礎知識。常見病的辦證論治中,要求熟悉常見疾病的分類和各證候的癥狀、治法治則,重點掌握治療各證候疾病的方劑應用、中成藥選用和合理用藥指導。
《藥事管理與法規》
是執業藥師職責和執業活動必須具備的知識與能力,考查目的重在評價和培養執業藥師準入人員具有合法、合規執業能力,并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更好地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要求熟悉和理解與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藥事管理規定,掌握藥學實踐中與執業藥師執業直接相關的合規要求。
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的考試內容以本考試大綱為準。本考試大綱發布之時,《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仍在修訂但尚未正式發布。如果《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在2020年考試之前正式發布該法規將納入《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第四大單元“藥品經營管理”考試范圍。
以上內容根據《2020年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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