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發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得知,2021年上海市執業藥師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于10月22日16:00關閉,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www.cpta.com.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選擇的報名點聯系。
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4日
上午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考生須知
1、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不得攜帶電子計算器等其他文具。
2、各科目考試均為客觀題,答題時必須按要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上指定區域作答。
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
一、考生一般應于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上!半S申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注冊申請(可通過微信、支付寶小程序或相關手機APP完成),并下載打印《上海市2021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以下簡稱《考生承諾書》),做好備考期間個人日常防護和自主健康監測,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考生承諾書》相關信息并確認簽字。
二、建議考生考前14天在滬且不離滬,并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完成疫苗接種。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在入場時提供本人當次實際參加的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本市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報告原件或健康云隨申辦等顯示的電子報告均可,復印件或截圖無效)。
三、考試當日,考生應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核驗。進入考點時,考生須接受防疫安全檢查和指導,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紙質準考證、填寫完整并本人簽名的紙質《考生承諾書》、上海“隨申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本人當次實際參加的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本市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報告或健康云隨申辦等顯示的電子報告)。經核驗,上!半S申碼”顯示綠碼(當日更新),“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綠碼(當日更新),核酸報告符合要求,體溫查驗<37.3℃,且無異常情況的,可入場參加考試。
四、填寫完整并本人簽名的《考生承諾書》,每科目考試均需提供一份,在進入考點、考場時,應主動交給監考人員。例如:社會工作師考試,參加“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社會工作綜合能力”“社會工作實務”3個科目考試的考生,應打印填寫并攜帶3份《考生承諾書》。
五、考生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試:
1.考前14天內,接觸過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
2.考前14天內,接受過新型冠狀病毒檢測且結果為陽性的考生。
3.考前14天內,來自或途經本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外省市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縣級市、區、旗)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的考生。
4.考前21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5.考試當天,上!半S申碼”顯示為紅碼或黃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為非綠碼的考生。
6.考試當天,經現場兩次復查后,體溫≥37.3℃的考生。
7.考前14天內,有發熱癥狀的考生。
8.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或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近一個月內被認定為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確診病例康復者。
9.考試證件及相關資料證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經現場工作人員確認有可疑情況的考生。
六、考生在考前14天內有咳嗽、咽痛、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癥狀的,應按規定及時就醫?荚嚠斕祉毘鍪颈臼卸壱陨厢t院就醫憑證和考前48小時內本市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經現場醫務人員評估同意后方可參加考試,F場無法提供相關憑證的,不得入場參加考試。
七、考生應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并做好自我防護。
1.考生應當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主動及時了解上海市2021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積極配合考點、考場做好現場防疫工作。
2.考生在備考期間,務必做好個人防護,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地區,避免與無關人員接觸。勤洗手,公共場所佩戴口罩,在各種場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離?荚嚠斕,盡可能做到居住地與考點之間“兩點一線”。
3.考生在考試當天,須自備口罩,除核驗身份時須按要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考場及考試過程中均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4.在考試過程中,考生若出現發熱、咳嗽、咽痛、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異常狀況,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經考點醫務人員評估后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可轉移至備用考場考試,考試時間不補,考試結束后應配合送醫就診;對評估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應及時送醫就診。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員不得進入考點和在考點周圍聚集,考點不提供停車條件。每場考試結束后,考生須服從考點安排分批、錯峰離場。
八、考生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隱瞞旅居史和接觸史、自行服藥隱瞞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經發現,一律不得參加考試,造成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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