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的通知
黔食藥監人發[2015] 502 號
根據《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5]27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參加2015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并且該項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均合格的應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8日 (周一至周五9:00-16:00不含周末) 。
(二)地點:貴陽市市北路142號,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貴州省藥檢所內)。
(三)交通指引:乘15路、37路、48路、63路和中華路擺渡公交車到黔靈村站下車后回行30米即到。
(四)資格審查工作在2016年1月18日下午16:00前完成,未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復審不合格 。
三、 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一)報名表、或準考證、或成績通知單(2015年)。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請考生自行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學業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指定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
(五)填寫考生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承諾書并加蓋手印,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不得頒發資格證書。
(六)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七)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場資料復審的,寫明原因出具委托書并加蓋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
四、其它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通過后的應試人員請關注“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gzhfda.gov.cn)和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培訓中心網站(www.gzfdapx.com)”證書發放公告,按公告中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資格證書。
五、聯系電話
0851-86807315、0851-86807441
承諾書
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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