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 ※ 微信報名 ※ 萬題庫
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一、網上報名時間
“老考生”:2018年7月25日至8月10日
“新考生”:2018年7月25日至7月30日
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examfront)
二、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三、考試時間
2018年10月13日至14日
詳見: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京人考發〔2018〕31號】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原北京市醫藥管理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科干職〔1999〕5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1,下同)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和《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和《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8年 |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2018年 |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一)考試分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包括: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二)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電子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專業為藥學或中藥學)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專業為藥學或中藥學)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審核期間,將通過社保數據比對等方式核實報考人員填報信息真實性。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本人工作單位、工作年限、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提供虛假信息將被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報名流程
1.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簡稱“網報平臺”)進行。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6年度或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最后一次報考須在北京地區)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報考級別為免2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新考生”,臺灣居民按新考生管理。
2.“老考生”須于2018年7月25日至8月10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中已通過藥學或中藥學全部3個專業科目的考生,在2018年報考時不可以修改專業。
3.“新考生”報名及審核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8年 |
網上填報信息 |
登錄網報平臺,注冊信息、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打印報名表 |
1.使用A4紙打印《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 |
2018年 |
現場資格 |
須持相關材料到《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見附件2)之一,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
2018年 |
網上繳費 |
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本人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僅限用于執業藥師考試報名使用”),臺灣居民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軍隊成人學歷畢業證書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能證明入學時為現役軍人的證件(如軍官證、轉業證、退伍證等);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
(4)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各級人事考試機構均不受理他人代辦現場資格審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需要收費票據的考生,請于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五、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等17項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5〕2513號)規定,每人每科61元。
(五)2018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和《關于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考生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2017年第1號和2018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
(六)考試成績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公布;證書發放事宜在人事考試頻道公布。
(七)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八)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2.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一、本科專業
2012年9月—現在 |
1998年7月—2012年9月 | ||
專業 |
學科門類、專業類、 |
專業 |
學科門類、專業類、 |
07學科門類:理學 |
07學科門類:理學 | ||
0703 |
化學類 |
0703 |
化學類 |
070301 |
化學 |
070301 |
化學 |
070302 |
應用化學(注:可授理學或工學學士學位) |
070302 |
應用化學 |
070303T |
化學生物學 |
070303W |
化學生物學 |
070304T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070304W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071 |
生物科學類 |
070 |
生物科學類 |
071001 |
生物科學 |
070401 |
生物科學 |
070407W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
070411S |
生物資源科學 | ||
070412S |
生物安全 |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部分) | ||
071002 |
生物技術(注:可授理學或工學學士學位) |
070402 |
生物技術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部分) | ||
071003 |
生物信息學(注:可授理學或工學學士學位) |
070403W |
生物信息學 |
070404W |
生物信息技術 | ||
070408W |
醫學信息學 | ||
08學科門類:工學 |
08學科門類:工學 | ||
0813 |
化工與制藥類 |
0811 |
化工與制藥類 |
0813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1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部分) | ||
081302 |
制藥工程 |
081102 |
制藥工程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部分) | ||
081305T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081104S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0826 |
生物醫學工程類 |
0806 |
電氣信息類(部分) |
082601 |
生物醫學工程(注:可授工學或理學學士學位) |
080607 |
生物醫學工程 |
080626S |
醫療器械工程 | ||
0830 |
生物工程類 |
0818 |
生物工程類 |
083001 |
生物工程 |
081801 |
生物工程 |
081906W |
生物系統工程 | ||
081410S |
輕工生物技術 | ||
083002T |
生物制藥 |
081107S |
生物制藥 |
10學科門類:醫學 |
10學科門類:醫學 |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100101K |
基礎醫學 |
100101* |
基礎醫學 |
1002 |
臨床醫學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部分)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100301 |
臨床醫學 |
100202TK |
麻醉學 |
100302* |
麻醉學 |
100203TK |
醫學影像學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100204TK |
眼視光醫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部分) |
100205TK |
精神醫學 |
100308W |
精神醫學 |
100206TK |
放射醫學 |
100305W |
放射醫學 |
1003 |
口腔醫學類 |
1004 |
口腔醫學類 |
100301K |
口腔醫學 |
100401 |
口腔醫學 |
1004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 |
1002 |
預防醫學類 |
100401K |
預防醫學 |
100201 |
預防醫學 |
100402 |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204S |
營養學 |
040332W |
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部分) | ||
100403TK |
婦幼保健醫學 |
100203S |
婦幼保健醫學 |
100404TK |
衛生監督 |
100206S |
衛生監督 |
100405TK |
全球健康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205S |
全球健康學 |
1005 |
中醫學類 |
1005 |
中醫學類(部分) |
100501K |
中醫學 |
100501 |
中醫學 |
100502K |
針灸推拿學 |
100502 |
針灸推拿學 |
100503K |
藏醫學 |
100504 |
藏醫學 |
100504K |
蒙醫學 |
100503 |
蒙醫學 |
100505K |
維醫學 |
100506W |
維醫學 |
100506K |
壯醫學 |
100507S |
壯醫學 |
100507K |
哈醫學 |
100508S |
哈醫學 |
1006 |
中西醫結合類 |
1005 |
中醫學類(部分) |
100601K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00505W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007 |
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部分) |
100701 |
藥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01 |
藥學 |
100807W |
應用藥學 | ||
100702 |
藥物制劑(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03 |
藥物制劑 |
100703TK |
臨床藥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08S |
臨床藥學 |
100704T |
藥事管理(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10S |
藥事管理 |
100705T |
藥物分析(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12S |
藥物分析 |
100706T |
藥物化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13S |
藥物化學 |
100707T |
海洋藥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09S |
海洋藥學 |
1008 |
中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部分) |
100801 |
中藥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02 |
中藥學 |
100802 |
中藥資源與開發(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06W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100803T |
藏藥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05W |
藏藥學 |
100804T |
蒙藥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11W |
蒙藥學 |
100805T |
中藥制藥(注:可授理學或工學學士學位) |
100814S |
中藥制藥 |
100806T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804W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1009 |
法醫學類 |
1006 |
法醫學類 |
100901K |
法醫學 |
100601* |
法醫學 |
1010 |
醫學技術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部分) |
101001 |
醫學檢驗技術(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304* |
醫學檢驗 |
101002 |
醫學實驗技術(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311W |
醫學實驗學 |
100309W |
醫學技術 | ||
100312S |
醫學美容技術 | ||
101003 |
醫學影像技術(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080629S |
醫學影像工程 | ||
101004 |
眼視光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306W |
眼視光學(部分) |
101005 |
康復治療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307W |
康復治療學 |
101006 |
口腔醫學技術(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402W |
口腔修復工藝學 |
101007 |
衛生檢驗與檢疫(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202S |
衛生檢驗 |
1011 |
護理學類 |
1007 |
護理學類 |
101101 |
護理學(注:授予理學學士學位) |
100701 |
護理學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b.1998年之前的專業名稱可以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二、高職高專專業
分類代碼 |
專業大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53 |
生化與藥品大類 |
5301 |
生物技術類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530102 |
生物實驗技術 |
530103 |
生物化工工藝 |
530104 |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
5302 |
化工技術類 |
53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30202 |
有機化工生產技術 |
530205 |
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 |
530208 |
工業分析與檢驗 |
5303 |
制藥技術類 |
530301 |
生化制藥技術 |
530302 |
生物制藥技術 |
530303 |
化學制藥技術 |
530304 |
中藥制藥技術 |
530305 |
藥物制劑技術 |
530306 |
藥物分析技術 |
5304 |
食品藥品管理類 |
530401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530402 |
藥品質量檢測技術 |
530403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30404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
63 |
醫藥衛生大類 |
6301 |
臨床醫學類 |
630101 |
臨床醫學 |
630102 |
口腔醫學 |
630103 |
中醫學 |
630104 |
蒙醫學 |
630105 |
藏醫學 |
630106 |
維醫學 |
630107 |
中西醫結合 |
630108 |
針灸推拿 |
630109 |
中醫骨傷 |
6302 |
護理類 |
630201 |
護理 |
6303 |
藥學類 |
630301 |
藥學 |
630302 |
中藥 |
6304 |
醫學技術類 |
63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630402 |
醫學生物技術 |
63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630404 |
眼視光技術 |
630405 |
康復治療技術 |
630406 |
口腔醫學技術 |
630407 |
醫學營養 |
630408 |
醫療美容技術 |
630409 |
呼吸治療技術 |
630410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教高〔2004〕3號)。
b.2004年之前的專科專業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三、中職中專專業
及專業名稱 |
2010年之前的專業編碼 | |||
專業類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原專業 |
原專業名稱 |
10 |
100100 |
護理 |
0801 |
護理 |
100300 |
農村醫學 |
新增專業 | ||
101100 |
藥劑 |
0813 |
藥劑 | |
101200 |
中醫護理 |
0816 |
中醫護理 | |
101300 |
中醫 |
0814 |
中醫 | |
0815 |
中醫骨傷 | |||
101400 |
藏醫醫療與藏藥 |
0820 |
藏醫醫療 | |
101500 |
維醫醫療與維藥 |
0821 |
維醫醫療 | |
101600 |
蒙醫醫療與蒙藥 |
0822 |
蒙醫醫療及蒙藥 | |
101700 |
中醫康復保健 |
0819 |
中醫康復保健 | |
101800 |
中藥 |
0817 |
中藥 | |
101900 |
中藥制藥 |
0818 |
中藥制藥 | |
102000 |
制藥技術 |
新增專業 | ||
102100 |
生物技術制藥 |
新增專業 | ||
102200 |
藥品食品檢驗 |
新增專業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教職成〔2010〕4號)。
b.2010年之前的中專專業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附件2
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
代碼 |
審核單位 |
審核點名稱 |
審核點地址 |
審核日期 |
審核時間 |
01 |
朝陽區考試鑒定中心 |
北京市電氣工程學校 |
朝陽區將臺路4號 |
8月1日-8月2日 |
9:00-12:00 |
02 |
豐臺區人事考試中心 |
豐臺區人事考試服務大廳 |
豐臺區豐臺鎮東安街三條一號(人事考試服務大廳) |
8月1日-8月3日 |
9:00-11:30 |
03 |
石景山區人事考試中心 | 石景山區人事考試中心 | 石景山區楊莊東路66號 | 8月3日-8月4日 |
9:00-12:00 14:00-17:00 |
04 |
通州區人事考試中心 |
通州區成人教育中心 |
通州區玉帶河東街358號 |
8月4日-8月5日 |
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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