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藥分業、處方外流等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的深入,執業藥師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定位開始顯現。
預計2019年,執業藥師將進入質量提升階段。隨著國家對藥學服務和藥品安全越來越重視,執業藥師資格含金量越來越高,對其能力與學歷的要求也將逐漸提升。
在快速發展期間,這五件事將會成為2019年執業藥師發展的重點:
一調整準入門檻
2018年,我國具有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接近100萬人。自執業藥師列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36項準入類職業資格以來,是否、何時調整準入門檻就一直是考生關注的話題。
在現行政策下,執業藥師總量可能相對充足,但是結構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平衡,主要是鄉村間、零售連鎖與單體藥店間、醫院與社會藥房間的不平衡。另外,相比“健康中國”的政策需求,執業藥師數量還遠遠不足。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調整2018年執業藥師準入門檻,需要考慮結構方面的不平衡以及“健康中國”長遠的政策需求,可以考慮對不同地區、不同藥店的執業藥師進行分類管理。所以提升考試準入門檻也需要慎重,需要等到時機成熟時再將門檻提升,還未提升準入門檻的這段窗口期就是廣大考生考取證書的良機。
二“掛證”檢查是重點
執業藥師“掛證”問題的整治關系到執業藥師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發揮實質作用,關系到將來執業藥師社會地位的提升。
2017年11月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藥品經營企業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檢查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90號)》打響了執業藥師“掛證”檢查的第一槍。
接著部分省份也公布了管轄區域執業藥師“掛證”檢查情況,甚至有藥店因為執業藥師“掛證”被吊銷GSP證書。
2018年,執業藥師“掛證”檢查仍是重點政策措施,并且在飛行檢查中強化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檢查。這可能會迫使一些醫藥行業從業者加速考取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三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接
由于執業藥師的實質作用在社會中還沒有完全顯現出來,因此,不太可能按執業藥師的能力定價。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使不同能力的執業藥師的待遇有所區別呢?
2017年1月印發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提供了一種解決思路,即“專業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按該文件精神,職業資格和職稱銜接需要在3年內完成。
另外,2016年10月底發布的《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職業資格與相應的職稱、學歷可比照認定制度”,也就是取得執業藥師可以等同于某些職稱、某些學歷。
但是,限于上述政策尚未細化,離具體落地還有一定距離。
四設計合適的實訓模式
隨著公立醫院改革的推進,醫藥市場其實已經開始發生變化,國內外制藥企業已經開始布局藥品零售市場。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國外部分制藥企業開始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合作開展慢性病管理、藥品治療管理等業務,從原來以“產品”為中心轉向以“服務”為中心,以應對變化迅速的醫藥市場。
2019年,政府有可能開展執業藥師實訓培養,借鑒2018年醫藥市場中新出現的慢性病管理、藥品治療管理的新模式,以此提升執業藥師的藥學服務能力,并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創造價值。
五推進藥事服務費
2017年醫院藥師藥事服務費政策有一定進展:7月,國家衛計委發布了《關于加強藥事管理轉變藥學服務模式的通知》,明確了藥事服務是診療活動的重要內容,從而為醫療保險支付藥事服務費進行了政策鋪墊。
然而,推進社會藥房領域的藥事服務費并不容易。因為社會藥房的收入主要來自于患者自付、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支付,而患者自付是市場行為,政府不宜干預,醫療保險個人財戶對社會藥房的支持力度還不夠。
在這種情況下,社會藥房領域的藥事服務費政策的推動就要依靠(執業)藥師協會、各種行業協會的力量。由于執業藥師的作用目前還不明顯,預計2019年此項工作進展的可能性不大。
預計2019年執業藥師準入門檻提升、加強“掛證”檢查、執業藥師實訓培養等政策有可能會取得進展,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接有可能會得到推進,社會藥房藥事服務費政策還需要一定時間醞釀。
可以肯定的是,執業藥師未來的發展一定取決于這個職業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未來醫藥市場中所創造的價值,提升藥學服務能力仍然是當前最重要的事情。
2018執業藥師告一段落,2019也要開始了,留給你的機會已經不多,大家更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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