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醫療行業越來越被各行各業關注,醫療行業關系到我們每個人民。2020年6月1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布有關于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建議的函(國衛辦醫函〔2020〕484號),開始向醫藥單位征詢建議!端帋煼ā凡莅笇執業藥師考試及其就業會產生什么影響?下面請看小編分析:
對執業藥師考試的影響
第一,考試門檻即將提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第十一條提到: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藥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臨床藥學、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取得助理藥師資格證書后,經學習取得高等學校臨床藥學、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第十二條具有高等學校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專科學歷,或者有關學校藥劑、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等職業學歷,在藥師(不含助理藥師)指導下,從事藥學服務實踐期滿一年合格的,可以參加助理藥師資格考試。
分析:對比以前的報考條件,報考要求直接提至本科,而中;蛘叽髮5膶W員無法直接參加藥師資格考試,需要先在藥師的指導下實踐一年才能參加助理藥師的考試,取得助理藥師資格證后進而再取得高等學校的本科學歷(你的畢業院校和專業必須在教育部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發布的目錄上才可以)才能參加師資格考試,這么一來,要付出的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將比原來大大增加。
此次也明確了以師承方式學習人員的考試要求:即該類人員可以先參加助理藥師資格考試,取得助理藥師執業資格后,從事中藥學、民族藥學服務工作滿三年,可以參加藥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與辦法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考試形式和難度將會提高:
本草案附錄部分提到:為加強我國醫療機構藥師和執業藥師的統一管理,采取“統一考試、分類注冊、分類管理''的做法。所謂“統一考試”意思就是醫院藥師和執業藥師將采取全國統一的藥師資格考試制度,就是大家的考試內容一樣,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醫院藥師和執業藥師的考試是考不同的試卷;所謂“分類注冊、分類管理”意思就是,藥師取得合法執業資格后,根據執業領域的不同,注冊在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師由衛生健康部門進行監管,注冊在社會藥店以及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藥師由藥監部門進行監管。那一方面為了應對我國藥師“不好用”的問題,另一方面隨著本科學歷的普及,考試難度對比以前必定會水漲船高。另外,如果有學員想考完執業藥師之后想開辦藥店的需注意本條:“藥師申請開辦個體藥店的,應當經執業注冊后在醫療衛生機構或者社會藥店中執業滿五年,并考核合格。助理藥師不得開辦個體藥店。”
對執業藥師就業的影響
第一,就業形勢更多樣化:
第十六條“藥師經執業注冊后,可以在醫療衛生機構、社會藥店,以及藥品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藥學服務工作。
變更到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藥師須經六個月以上培訓并考核合格,方可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分析:以后執業藥師的就業途徑更多,如果覺得在藥店不太適合,可以通過合理的途徑轉到醫療機構繼續執業,不像從前那樣,藥店藥師去了醫院還是得從考最初級的資格開始。
第二,薪資福利和社會地位會逐步提高:
第三條提到,全社會應當尊重藥師。藥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提到,藥師向患者提供藥學專業技術服務的行為屬于診療活動,應當通過適當的方式體現其勞動價值。
分析:醫生在為病人看病時會用掛號費的產生,而無論是醫院藥師還是藥店藥師在審核處方是否合理,用藥是否準確的時候并未有相應的報酬體現,那么根據第五條內容,將來,藥師在進行藥服務時也會有一定的待遇體現。
第九條提到,國家設立“藥師節每年X月X日為“藥師節”。
分析:從此條不難看出將來的藥師也會像教師、醫生、護士等職業一樣越來越受到公眾的關注。
綜上,隨著《藥師法》進程的不斷推進,執業藥師的薪資待遇、社會地位以及在醫療活動中的重要性會越來越受到重視,但相應的責任和要求也在不斷提高,而且近年來,國家對于執業藥師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所以對于還沒有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學員,更要加快步伐,日夜兼程,爭取在頒布之前取得小本本,盡早成為“國家的人”,跟著時代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