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首次注冊服務指南
一、法定依據
(一)《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2004年6月29日)附件: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第355項“執業藥師注冊”。
(二)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4號,1999年4月1日)第十二條:“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注冊。經注冊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注冊者,不得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藥管人〔2000年〕156號)第六條至第十條
(四)《關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國藥監人〔2004年〕342號)
(五)《關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食藥監人函[2008]1號)
(六)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下放執業藥師注冊事權的通知(川食藥監發〔2018〕25號)
二、受理條件
(一)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四)經執業單位同意。
(五)執業藥師變更執業地區的,應填寫“執業藥師變更注冊申請表”向新執業地區的執業藥師注冊機構重新申請注冊。新的執業藥師注冊機構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收回原《執業藥師注冊證》本,并發給新的《執業藥師注冊證》。
三、申請材料
(一)《執業藥師首次注冊申請表》
(二)《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
(三)省級及以上執業藥師協會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四)身份證復印件
(五)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六)縣級(含)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七)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
先登錄執業藥師注冊網絡服務平臺(http://zyys.nmpa.gov.cn/),提交個人信息和注冊信息,網上申報成功后,打印注冊申請表,一個月內帶上其他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請。
四、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35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六、中介服務
無
七、辦理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一)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辦理地點:內江市政務服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149-150號)窗口
(三)咨詢電話:0832-2287160,2171262 投訴電話:12345,0832-2046971,217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