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時間為10月24日、25日,按照執業藥師成績有效期管理,參加執業藥師考試的人員,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不過因為2020年疫情原因,部分地區執業藥師成績有效期不同,北京因執業藥師停考,故考生成績有效期順延至2021年。此外還有浙江省,若出現以下4種情況,已取得的合格成績有效期也可延長一年。
北京:考試合格成績實行滾動管理的,報考人員2020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參考的,北京地區已取得的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一年。
浙江: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生防疫須知,第三部分其他注意事項中提到:
成績滾動管理的考試,已在我省報名交費,且是我省戶籍地或工作地的考生(除核安全等規定到我省考試的省外考生外),有以下情形的,經申請,在有效期內的合格成績,其有效期可延長一年。
①現場防疫檢測,因情況異常不能進入考點而缺考的;
②考試中途出現相關癥狀被送診而終止考試的;
③考試期間正在接受新冠肺炎治療或隔離觀察的;
④考試期間正在參加防疫工作的。
以上情況考生須在考后提出申請,其中后2種情況還需提供相關醫學證明或提供相關單位的防疫工作證明(傳真:0571-88395085、88396760)。所有與上述新冠疫情防控無關的其他任何情況的缺考或終止考試,以及非我省戶籍地或工作地的考生,不在此規定之列。
湖南:
根據湖南人事考試網發布的《2020年專業技術人員執(職)業資格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試紀律告知書》獲悉,進入考點時兩次體溫測量不正常的考生,須現場簽字確認,作為不參加考試(成績有效期順延一年)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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