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發布的《上海市2020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獲悉,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成績公布后,上?紖^將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資格復核。具體如下:
資格復核
1、考試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在核驗、受理舉報等過程中,考試行業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要求考生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應積極配合、及時提交。
2、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還將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于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通過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yjj.sh.gov.cn)和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進行公示。
3、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4、檔案庫存在合格成績的考生經在線核驗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5、考生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違紀處理”欄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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