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2020年河南執業藥師考后審核不合格人員及核查情況說明的公告》,其中列舉了4個執業藥師考后審核不通過的原因!
1、不符合報考條件不符合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的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021年執業藥師報考條件暫未公布,參考2020年報考條件,根據《關于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我們可以了解到報考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執業藥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2、偽造、變造學歷
等經與相關部門數據比對,報名考試時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平臺上傳的學歷證書涉嫌偽造、變造的。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中專學歷應為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招生計劃內的中等專業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不包括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
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政策剖析:非全日制學歷可報考執業藥師考試!但是,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
3、逾期未上傳核查材料。未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核查材料的。
4、未完成核查未按照規定的材料要求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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