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21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藥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 號)、《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 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1 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 31 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 2021 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設置 4 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為:《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為:《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三、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級別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 5 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 3 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 1 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 1 年。
(二)免二科級別
1.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和《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
2.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和《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
符合免二科級別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二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實行封閉 2 個小時管理,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 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各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 鉛筆和橡皮。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網址:http://rsj.beijing.gov.cn/ ywsite/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 欄目,點擊本項考試的報名鏈接進行報名(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15 日)。網上填報信息并通過審核的人員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為 2021 年 8 月 21 日至 24 日),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逾期未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名流程詳見附件 1。
(三)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4 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考全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 4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二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生可于 2021 年 12 月下旬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查詢考試成績。證書發放事宜將在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證書查詢”欄目公布。
(三)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1〕 347 號)規定,本項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51 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 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 30 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發送郵件后的 3 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人事考試考生涉及行業領域多、流動性強,為確保考試期間參考人員的健康安全,建議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工作要求,考前通過單位或所在社區登記預約,完成疫苗接種。
(二)考試當天,現場測量體溫正常、北京健康寶為“未見異常”且持有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建議考生考試當天提前 1 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
(四)人事考試防疫相關要求將根據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規定的變化隨時調整,請考生及時關注市人事考評辦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響正常參考。
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
(二)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十、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 考試報名流程圖
2. 審核機構聯系方式
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代章)
2021 年 8 月 5日
(此件主動公開)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