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執業藥師配備要求改動
關于零售企業執業藥師配備制度文件,這已經不是遼寧省藥監局的第一份意見稿,早在今年5月17日,遼寧省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遼寧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藥品零售企業差異化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以下簡稱為《公告》)。
那么與昨天發布的這份《通知》相比,有哪些變動呢?最大的一項變動就是,藥監局根據上次發布《公告》后所征集的意見采納后,明確表示:
針對在鄉鎮農村地區使用其他藥學技術人員替代執業藥師,不利于提升藥學服務質量等意見予以采納,重新修訂了《通知》。
——起草說明
經過對比發現,8月23日《通知》的確刪除了這點,也就是說遼寧省最新版執業藥師配備要求中,即使是鄉鎮農村地區,其他藥學技術人員也不能替代執業藥師。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配備執業藥師。
如此一來,執業藥師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不可替代性也更加凸顯。
02執業藥師作用不可代替
自從執業藥師差異化配備以來,不少人對執業藥師配備到位放松了警惕,不過各省各地不斷摸索和政策調整,一個理念已經不可動搖,那就是執業藥師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8月9日,陜西省藥監局發布關于征求《陜西省藥品流通企業開展執業藥師遠程藥學服務工作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指導意見》),其中就明確了“遠程藥事,不能替代執業藥師”。
其文件強調,“在藥品零售門店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的前提下,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遠程藥學服務,作為零售門店執業藥師不在崗時的補充,解決執業藥師數量與實際需要不匹配的問題。”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國家鼓勵執業藥師差異化配備也好,探索遠程藥事服務也好,主要還是為了應對目前執業藥師“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區執業藥師不夠用、配備難的實際情況”。
只有讓執業藥師數量滿足基本市場需求,做好規范化,才能更好地引導往專業化方向發展。未來執業藥師將不再“以稀為貴”,而是“以精為貴”,只有當你擁有且發揮出專業化服務能力,又何愁執業藥師社會地位與待遇前途的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