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關于做好2023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號),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1、22日舉行,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省委人才發展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二、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詳見附件1)。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依據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2個類別(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3),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自動核通過的報考人員,須進行線上人工審核(詳見附件4)。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并按有關要求對不實承諾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進行處理。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8月14日至8月24日。
(二)報名流程: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詳見附件4)。
六、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翻譯專業等17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6〕12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客觀題每人每科55元。開具電子發票的考生,須在報名時間截止后14天內辦理(詳見附件5),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七、成績發布和考后復核
(一)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二)成績公示。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將按要求在行業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網”(http://zhaopin.hainan.gov.cn/)進行公示。
(三)考后復核。成績公布后,將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網發布資格復核人員名單等有關事宜。資格復核人員,須按要求辦理資格復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八、考試有關事項
(一)應試人員需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相關須知事項,提前到達考點進行身份核驗。
(二)應試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考試開始5分鐘后禁止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三)考試結束后,對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聯系方式
(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咨詢電話(報名資格):66820713、66832675。
(二)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咨詢電話(考試考務):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受理時間:0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附件: 1.2023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2.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3.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
4.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5.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23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10月21、22日)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21日 |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22日 |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附件2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及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后全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工作時間的總和。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后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中專學歷應為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招生計劃內的中等專業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不包括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二、免二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三、境外人員及港澳臺人員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外人員及港、澳、臺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均可在我省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境外人員及港澳臺人員報名時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一)本科專業的參考目錄
2012年9月—現在 |
1998年7月—2012年9月 |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 專業名稱 | |
07學科門類:理學 |
07學科門類:理學 | |||
0703 |
化學類 |
0703 |
化學類 | |
070301 |
化學 |
070301 |
化學 | |
070302 |
應用化學 |
070302 |
應用化學 | |
070303T |
化學生物學 |
070303W |
化學生物學 | |
070304T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070304W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
071 |
生物科學類 |
070 |
生物科學類 | |
071001 |
生物科學 |
070401 |
生物科學 | |
070407W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
070411S |
生物資源科學 | |||
070412S |
生物安全 |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071002 |
生物技術 |
070402 |
生物技術 |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071003 |
生物信息學 |
070403W |
生物信息學 | |
070404W |
生物信息技術 | |||
070408W |
醫學信息學 | |||
08學科門類:工學 |
08學科門類:工學 | |||
0813 |
化工與制藥類 |
0811 |
化工與制藥類 | |
0813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1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 | |||
081302 |
制藥工程 |
081102 |
制藥工程 |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 | |||
081305T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081104S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
0826 |
生物醫學工程類 |
0806 |
電氣信息類 | |
082601 |
生物醫學工程 |
080607 |
生物醫學工程 | |
080626S |
醫療器械工程 | |||
0830 |
生物工程類 |
0818 |
生物工程類 | |
083001 |
生物工程 |
081801 |
生物工程 | |
081906W |
生物系統工程 | |||
081410S |
輕工生物技術 | |||
083002T |
生物制藥 |
081107S |
生物制藥 | |
10學科門類:醫學 |
10學科門類:醫學 |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
100101K |
基礎醫學 |
100101* |
基礎醫學 | |
1002 |
臨床醫學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100301 |
臨床醫學 | |
100202TK |
麻醉學 |
100302* |
麻醉學 | |
100203TK |
醫學影像學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
100204TK |
眼視光醫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 | |
100205TK |
精神醫學 |
100308W |
精神醫學 | |
100206TK |
放射醫學 |
100305W |
放射醫學 | |
1003 |
口腔醫學類 |
1004 |
口腔醫學類 | |
100301K |
口腔醫學 |
100401 |
口腔醫學 | |
1004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 |
1002 |
預防醫學類 | |
100401K |
預防醫學 |
100201 |
預防醫學 | |
100402 |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
100204S |
營養學 | |
040332W |
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 | |||
100403TK |
婦幼保健醫學 |
100203S |
婦幼保健醫學 | |
100404TK |
衛生監督 |
100206S |
衛生監督 | |
100405TK |
全球健康學 |
100205S |
全球健康學 | |
1005 |
中醫學類 |
1005 |
中醫學類 | |
100501K |
中醫學 |
100501 |
中醫學 | |
100502K |
針灸推拿學 |
100502 |
針灸推拿學 | |
100503K |
藏醫學 |
100504 |
藏醫學 | |
100504K |
蒙醫學 |
100503 |
蒙醫學 | |
100505K |
維醫學 |
100506W |
維醫學 | |
100506K |
壯醫學 |
100507S |
壯醫學 | |
100507K |
哈醫學 |
100508S |
哈醫學 | |
1006 |
中西醫結合類 |
1005 |
中醫學類 | |
100601K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00505W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
1007 |
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 | |
100701 |
藥學△ |
100801 |
藥學△ | |
100807W |
應用藥學△ | |||
100702 |
藥物制劑△ |
100803 |
藥物制劑△ | |
100703TK |
臨床藥學△ |
100808S |
臨床藥學△ | |
100704T |
藥事管理△ |
100810S |
藥事管理△ | |
100705T |
藥物分析△ |
100812S |
藥物分析△ | |
100706T |
藥物化學△ |
100813S |
藥物化學△ | |
100707T |
海洋藥學△ |
100809S |
海洋藥學△ | |
1008 |
中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 | |
100801 |
中藥學△ |
100802 |
中藥學△ | |
100802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100806W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
100803T |
藏藥學△ |
100805W |
藏藥學△ | |
100804T |
蒙藥學△ |
100811W |
蒙藥學△ | |
100805T |
中藥制藥△ |
100814S |
中藥制藥△ | |
100806T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100804W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
1009 |
法醫學類 |
1006 |
法醫學類 | |
100901K |
法醫學 |
100601* |
法醫學 | |
1010 |
醫學技術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 |
101001 |
醫學檢驗技術 |
100304* |
醫學檢驗 | |
101002 |
醫學實驗技術 |
100311W |
醫學實驗學 | |
100309W |
醫學技術 | |||
100312S |
醫學美容技術 | |||
101003 |
醫學影像技術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
080629S |
醫學影像工程 | |||
101004 |
眼視光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 | |
101005 |
康復治療學 |
100307W |
康復治療學 | |
101006 |
口腔醫學技術 |
100402W |
口腔修復工藝學 | |
101007 |
衛生檢驗與檢疫 |
100202S |
衛生檢驗 | |
1011 |
護理學類 |
1007 |
護理學類 | |
101101 |
護理學 |
100701 |
護理學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b.1998年之前的專業名稱可以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博士、碩士學位和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專業,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位〔2009〕10號)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規定,對照本科專業目錄來界定和解釋。
c.列入表中1007藥學類和1008中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二)專科(高職高專)專業的參考目錄
2012年9月—現在 |
1998年7月—2012年9月 |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07學科門類:理學 |
07學科門類:理學 | ||
0703 |
化學類 |
0703 |
化學類 |
070301 |
化學 |
070301 |
化學 |
070302 |
應用化學 |
070302 |
應用化學 |
070303T |
化學生物學 |
070303W |
化學生物學 |
070304T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070304W |
分子科學與工程 |
071 |
生物科學類 |
070 |
生物科學類 |
071001 |
生物科學 |
070401 |
生物科學 |
070407W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
070411S |
生物資源科學 | ||
070412S |
生物安全 |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071002 |
生物技術 |
070402 |
生物技術 |
070405W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071003 |
生物信息學 |
070403W |
生物信息學 |
070404W |
生物信息技術 | ||
070408W |
醫學信息學 | ||
08學科門類:工學 |
08學科門類:工學 | ||
0813 |
化工與制藥類 |
0811 |
化工與制藥類 |
0813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1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 | ||
081302 |
制藥工程 |
081102 |
制藥工程 |
081103W |
化工與制藥 | ||
081305T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081104S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0826 |
生物醫學工程類 |
0806 |
電氣信息類 |
082601 |
生物醫學工程 |
080607 |
生物醫學工程 |
080626S |
醫療器械工程 | ||
0830 |
生物工程類 |
0818 |
生物工程類 |
083001 |
生物工程 |
081801 |
生物工程 |
081906W |
生物系統工程 | ||
081410S |
輕工生物技術 | ||
083002T |
生物制藥 |
081107S |
生物制藥 |
10學科門類:醫學 |
10學科門類:醫學 |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1001 |
基礎醫學類 |
100101K |
基礎醫學 |
100101* |
基礎醫學 |
1002 |
臨床醫學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
100201K |
臨床醫學 |
100301 |
臨床醫學 |
100202TK |
麻醉學 |
100302* |
麻醉學 |
100203TK |
醫學影像學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100204TK |
眼視光醫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 |
100205TK |
精神醫學 |
100308W |
精神醫學 |
100206TK |
放射醫學 |
100305W |
放射醫學 |
1003 |
口腔醫學類 |
1004 |
口腔醫學類 |
100301K |
口腔醫學 |
100401 |
口腔醫學 |
1004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 |
1002 |
預防醫學類 |
100401K |
預防醫學 |
100201 |
預防醫學 |
100402 |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
100204S |
營養學 |
040332W |
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 | ||
100403TK |
婦幼保健醫學 |
100203S |
婦幼保健醫學 |
100404TK |
衛生監督 |
100206S |
衛生監督 |
100405TK |
全球健康學 |
100205S |
全球健康學 |
1005 |
中醫學類 |
1005 |
中醫學類 |
100501K |
中醫學 |
100501 |
中醫學 |
100502K |
針灸推拿學 |
100502 |
針灸推拿學 |
100503K |
藏醫學 |
100504 |
藏醫學 |
100504K |
蒙醫學 |
100503 |
蒙醫學 |
100505K |
維醫學 |
100506W |
維醫學 |
100506K |
壯醫學 |
100507S |
壯醫學 |
100507K |
哈醫學 |
100508S |
哈醫學 |
1006 |
中西醫結合類 |
1005 |
中醫學類 |
100601K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00505W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007 |
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 |
100701 |
藥學△ |
100801 |
藥學△ |
100807W |
應用藥學△ | ||
100702 |
藥物制劑△ |
100803 |
藥物制劑△ |
100703TK |
臨床藥學△ |
100808S |
臨床藥學△ |
100704T |
藥事管理△ |
100810S |
藥事管理△ |
100705T |
藥物分析△ |
100812S |
藥物分析△ |
100706T |
藥物化學△ |
100813S |
藥物化學△ |
100707T |
海洋藥學△ |
100809S |
海洋藥學△ |
1008 |
中藥學類 |
1008 |
藥學類 |
100801 |
中藥學△ |
100802 |
中藥學△ |
100802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100806W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100803T |
藏藥學△ |
100805W |
藏藥學△ |
100804T |
蒙藥學△ |
100811W |
蒙藥學△ |
100805T |
中藥制藥△ |
100814S |
中藥制藥△ |
100806T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100804W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1009 |
法醫學類 |
1006 |
法醫學類 |
100901K |
法醫學 |
100601* |
法醫學 |
1010 |
醫學技術類 |
1003 |
臨床醫學與醫學技術類 |
101001 |
醫學檢驗技術 |
100304* |
醫學檢驗 |
101002 |
醫學實驗技術 |
100311W |
醫學實驗學 |
100309W |
醫學技術 | ||
100312S |
醫學美容技術 | ||
101003 |
醫學影像技術 |
100303* |
醫學影像學 |
080629S |
醫學影像工程 | ||
101004 |
眼視光學 |
100306W |
眼視光學 |
101005 |
康復治療學 |
100307W |
康復治療學 |
101006 |
口腔醫學技術 |
100402W |
口腔修復工藝學 |
101007 |
衛生檢驗與檢疫 |
100202S |
衛生檢驗 |
1011 |
護理學類 |
1007 |
護理學類 |
101101 |
護理學 |
100701 |
護理學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b.1998年之前的專業名稱可以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博士、碩士學位和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專業,依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學位〔2009〕10號)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規定,對照本科專業目錄來界定和解釋。
c.列入表中1007藥學類和1008中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二、專科(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 專業目錄(2015年) |
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 專業目錄(2004年) |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 |
57生物與化工大類 |
53生化與藥品大類 | ||
5701生物技術類 |
5301生物技術類 | ||
570102 |
化工生物技術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530103 |
生物化工工藝 | ||
530102 |
生物實驗技術 | ||
530104 |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 ||
570103 |
藥品生物技術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530102 |
生物實驗技術 | ||
530104 |
微生物技術及應用 | ||
5702化工技術類 |
5302化工技術類 | ||
57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3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30202 |
有機化工生產技術 | ||
570205 |
精細化工技術 |
530205 |
精細化學品生產技術 |
570207 |
工業分析技術 |
530208 |
工業分析與檢驗 |
59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 |
53生化與藥品大類 | ||
5902藥品制造類 |
5303制藥技術類 | ||
590202 |
藥品生產技術 |
530303 |
化學制藥技術 |
530302 |
生物制藥技術 | ||
530301 |
生化制藥技術 | ||
530305 |
藥物制劑技術 | ||
530304 |
中藥制藥技術 | ||
590204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530401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530306 |
藥物分析技術 | ||
530402 |
藥品質量檢測技術 | ||
5903食品藥品管理類 |
5304食品藥品管理類 | ||
590301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30403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90303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
530404 |
保健品開發與管理 |
590305 |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
||
62醫藥衛生大類 |
63醫藥衛生大類 | ||
6201臨床醫學類 |
6301臨床醫學類 | ||
620101K |
臨床醫學 |
630101 |
臨床醫學 |
620102K |
口腔醫學 |
630102 |
口腔醫學 |
620103K |
中醫學 |
630103 |
中醫學 |
620104K |
中醫骨傷 |
630109 |
中醫骨傷 |
620105K |
針灸推拿 |
630108 |
針灸推拿 |
620106K |
蒙醫學 |
630104 |
蒙醫學 |
620107K |
藏醫學 |
630105 |
藏醫學 |
620108K |
維醫學 |
630106 |
維醫學 |
630107 |
中西醫結合 | ||
620111K |
朝醫學 |
||
6202護理類 |
6302護理類 | ||
620211 |
護理 |
630201 |
護理 |
6203藥學類 |
6303藥學類 | ||
620301 |
藥學△ |
630301 |
藥學△ |
630305 |
現代中藥技術△ | ||
620302 |
中藥學△ |
630302 |
中藥△ |
620303 |
蒙藥學△ |
630306 |
蒙藥學△ |
620304 |
維藥學△ |
630303 |
維藥學△ |
620305 |
藏藥學△ |
||
6204醫學技術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630401 |
醫學檢驗技術 |
620402 |
醫學生物技術 |
630402 |
醫學生物技術 |
62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630403 |
醫學影像技術 |
620404 |
醫學美容技術 |
630408 |
醫療美容技術 |
620405 |
口腔醫學技術 |
630406 |
口腔醫學技術 |
620406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630410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620407 |
眼視光技術 |
630404 |
眼視光技術 |
620409 |
呼吸治療技術 |
630409 |
呼吸治療技術 |
6205康復治療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501 |
康復治療技術 |
630405 |
康復治療技術 |
6208健康管理與促進類 |
6304醫學技術類 | ||
620802 |
醫學營養 |
630407 |
醫學營養 |
620812 |
醫療器械經營與管理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2004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2015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教職成〔2015〕10號)。
b.2004年之前的專科專業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c.列入表中6203藥學類下的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三)中專專業參考目錄
2010年—現在的專業代碼及 專業名稱 |
2010年之前的專業編碼及專業名稱 | |||
專業類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原專業 編碼 |
原專業名稱 |
10醫藥衛生類 |
100100 |
護理 |
0801 |
護理 |
100300 |
農村醫學 |
新增專業 | ||
101100 |
藥劑△ |
0813 |
藥劑△ | |
101200 |
中醫護理 |
0816 |
中醫護理 | |
101300 |
中醫 |
0814 |
中醫 | |
0815 |
中醫骨傷 | |||
101400 |
藏醫醫療與藏藥 |
0820 |
藏醫醫療 | |
101500 |
維醫醫療與維藥 |
0821 |
維醫醫療 | |
101600 |
蒙醫醫療與蒙藥 |
0822 |
蒙醫醫療及蒙藥 | |
101700 |
中醫康復保健 |
0819 |
中醫康復保健 | |
101800 |
中藥△ |
0817 |
中藥△ | |
101900 |
中藥制藥 |
0818 |
中藥制藥 | |
102000 |
制藥技術 |
新增專業 | ||
102100 |
生物技術制藥 |
新增專業 | ||
102200 |
藥品食品檢驗 |
新增專業 |
附件3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26.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
02.免二科 |
01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二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
04.考全科 |
01藥學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2.藥學專業知識(一) | |||
3.藥學專業知識(二) | |||
4.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
02中藥學四科 |
1.藥事管理與法規 | ||
5.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
6.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7.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注:a.目錄源于教育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教職成〔2010〕4號)。
b.2010年之前的中專專業目錄可以參照教育部及各省(區市)當時發布的相關專業目錄來執行。
c.列入表中101100藥劑101800中藥專業(標注△)為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其他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
附件4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一)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注冊報名。
(二)非首次報名的報考人員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三)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四)報名期間,報考人員需更正報考信息或找回用戶名或密碼的,可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https://wssp.hainan.gov.cn/),搜索“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服務事項,在線進行辦理。
二、資格審核
(一)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自動核驗,核驗通過后方可繼續報名繳費。
(二)線上人工審核。下列報考人員進行線上人工審核: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2.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審核時間:8月14日至8月24日(節假日除外)。人工審核時間截止為8月24日17:30,考生逾期未按要求上傳正確清晰完整的審核材料,視為放棄報名。
考生根據報名系統提示在相應的信息欄內上傳以下材料,學歷學位為PDF格式電子件,其它材料為JPG格式電子件,上傳材料務必清晰完整,避免影響人工核驗,核驗通過后方可繼續報名繳費。
①考生身份證正反面、更改姓名的考生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和戶口本、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②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驗的,需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如何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1.可臨時上傳畢業學歷/學位證書電子件完成報名,并在公布當年考試成績后,考后復核時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2.更改姓名的考生,可臨時上傳戶口本、畢業學歷學位證書電子件完成報名,并在公布當年考試成績后,考后復核時補充提交戶口本和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3.畢業證出生日期與身份證不一致,可臨時上傳畢業學歷學位證書電子件、本人手簽承諾書完成報名,并在公布當年考試成績后,考后復核時補充提交畢業學校證明和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事后未能按要求及時補充相應材料將影響證書發放與來年的報名考試。
③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的證明。
④其他證明材料。
三、網上繳費
考生報名確認后,請于8月14日至8月25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3年10月13日-10月22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大綱
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2023)》為準,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807&page=1)。
六、證書查詢
(一)電子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證書查詢”進行電子證書下載和查詢。
(二)紙質證書。合格人員可登錄海南省公共招聘網“人事考試”專欄查詢紙質證書發放相關信息或關注“海南就業”微信公眾號瀏覽相關文章。
附件5
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
序號 |
姓名 |
手機號碼 |
報考科目 |
繳費金額 |
繳費日期 |
例 |
張三 |
1388888888 |
一級注冊建師 |
888.88元 |
2021.4.8 |
1 |
|||||
2 |
電子發票申請步驟:第一步,考生填寫電子發票代開申請表,并將申請表發送至郵箱:zcksc_jyj@hainan.gov.cn;第二步,微信添加“電子票夾”小程序并實名認證,在“票夾”查閱到發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載打印。
官方原文鏈接地址:https://zhaopin.hainan.gov.cn/#/ww/d/b/wwdb_cont.html/bb5411f688d2f9b20189d7b81d244b4f
↓↓點擊下方鏈接領取[執業藥師]真題/考點/模擬題等資料>>>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