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考發〔2024〕21號
關于2024 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 2024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9號)的要求:現結合我省實際,將此項考試有關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形式、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10月19 日至20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機考),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10月19日
8:30-11:00 藥事管理與法規
14:30-17:0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10月20日
8:30-11:0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14:30-17:0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考點設在各市(含義烏市,下同),具體考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考累計參加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 4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二)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可報考只參加其中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免兩科”)。
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以及報考條件中涉及學歷專業的要求、專業崗位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等,按《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相關說明》執行(見附件1)。【特別提醒:“免兩科”級別有2種情況,所免科目各有不同,提醒符合相關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不要選錯科目。】
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至考試當年年底。考生如有報考條件方面的問題,可咨詢所在考區的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2)
三、獲得資格證書條件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2個科目(免兩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報考人員均可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實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進行網上公示,原則上不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學歷學位和資格證書未通過核驗、報考免試級別、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
(三)網上報名時,若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使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情作出取消當次報名和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證書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于 6 月 28 日 9:00 至 7 月 8 日 17:0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或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zjks.rlsbt.zj.gov.cn)鏈接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一)“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人員根據報名條件的不同需要上傳相關材料或者不需要上傳材料(特別注意,報考級別為“免兩科”和學歷學位驗證不通過的人員上傳相應的證書材料后,還必須經網上人工審核通過),隨后依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簽署承諾書、交費。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 PDF 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并在報名期間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網上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2.考生打印的“報名表”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如未交費,可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流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報考信息、個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報考人員必須在上傳相關材料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經我院處理后,才可進行網上交費,完成報名。
2.報考人員打印的“報名表”和紙質“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均須交單位審核蓋章,待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場核查。
(三)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可在報名前提前做好注冊、信息維護等事宜。學歷學位信息需經在線核查后才可用于報名。在線核查時間一般在 24 小時內。特別提醒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申請驗證/認證報告核查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學信網申請驗證 /認證報告。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報考人員可在交費前進行修改。交費后若需修改須聯系我院處理。
3.在試卷預訂后或因考生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4.省部屬單位的定義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 欄目。考生原則上只能在本人戶籍地或工作地報考。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傳真:0571-88395085。
六、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14 日至 18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七、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 70 元。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可登錄“浙里辦” 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八、考試大綱
2024 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2024)》為準,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lp.org/i nfo/link.aspx?id=7215&page=1)。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本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考場實施封閉管理,各科目考場封閉時長均為 90 分鐘,考場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交卷離場。為確保考試信息在電腦上成功提交,封閉結束后,提前交卷的考生須經監考人員同意方可離場。考試結束后考試信息自動提交。
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入場。
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機考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考試過程中,考生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
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全程監控。
十、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一)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經國家考試主管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
1.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且成績合格的人員,上網公示 10 個工作日。期間,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相關考區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相關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經查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告知承諾制和資格考試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2.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學位等證書(證明)無法核驗、免兩科以及有其他存疑情況的報考人員,成績合格后,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由相關考區藥品監管部門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現場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關規定處理。
(三)證書制發
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制作電子證書后,通過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績合格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下發紙質證書的消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合格證書”欄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該網上申請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往后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
十一、有關要求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藥品監管部門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 3)。
(一)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要采取切實措施,積極協調教育、公安、經信、網信等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考試的考務保障和安全管理。要著力預防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發生,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3〕 36 號)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
(二)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藥監部門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別做好報考技術和報考條件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成績通過考生,以及有情況反映考生的考后核查工作。對需要現場核查的考生,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要確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時傳達。
附件(請訪問原文鏈接地址下載查看):
1.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相關說明
2.各市(考區)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3.2024 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
2024 年 6 月 20日
原文鏈接:http://www.zjks.com/art/2024/6/20/art_1229635557_22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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