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24年執(從)業藥師繼續教育培訓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各執業藥師、從業藥師: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國家藥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國家藥監局關于印發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21〕36號)和《國家藥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藥監人〔2024〕3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執業藥師、從業藥師隊伍實際情況,現就2024年度全市執(從)業藥師繼續教育培訓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培訓對象
(一)已經注冊的執業藥師;
(二)尚未注冊但保留資格的執業藥師;
(三)經認定考試取得資格的從業藥師。
二、培訓內容及方式
繼續教育內容按要求分為: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30學時,專業科目60學時,全年要求90學時。
(一)公需科目內容及學習方式
學習內容包括執業藥師應當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
培訓時間: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學習方式:從市人力社保局官網“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學習平臺”欄目(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jrygxkmxx/index.html)或官微(“重慶人社”微信公眾號“人社資訊-專技人員繼續教育”欄目)兩個通道進入,在3個學習平臺(重慶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重慶理工大學、重慶開放大學)中任意選擇1個登錄(不支持跨平臺學習),參加課程培訓學習,按年度修完規定學時后,可在線查看、下載、打印培訓證書。
(二)專業科目內容及學習方式
學習內容包括從事藥品質量管理和藥學服務工作應當掌握的行業政策法規,藥品管理、處方審核調配、合理用藥指導等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以及行業發展需要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等。
學習方式:暫定網授方式(面授方式視情況另行通知)。由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以下專業科目繼續教育機構負責培訓:
重慶市藥師協會、重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重慶市醫藥科技學校、北京金航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請學員報名繳費后,自行選擇繼續教育機構參加學習。凡參加網絡教育培訓的學員必須在網上完成學習、達到規定的60學時,并且通過考核方為合格。
(三)專業科目網授培訓時間
培訓時間:2024年7月1日-2025年2月1日。
三、 報名及聯系方法
專業科目網授報名:請電腦登錄https://m.cqlpa.com/remind,登錄“重慶市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管理平臺”后進行報名,按系統提示報名繳費。或關注手機微信公眾號“重慶藥師網”,點擊頁面右下方“繼續教育”,按系統提示報名繳費。
聯系電話:023-68810534;023-68810160;023-60353684。
四、 專業科目培訓費用
2024年度繼續教育專業科目修滿60學時的學習費用為150元/人/年。
五、 學時登記
學員學完專業科目學時,由繼續教育機構直接在繼續教育管理系統上登記,執(從)業藥師可以憑本人身份證號在重慶藥師網上查詢本人當年和歷年繼續教育情況。
六、其他事項
按照《國家藥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藥監人〔2024〕3號)和市藥監局有關規定要求,執業藥師用人單位應當為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活動提供保障。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不斷加大對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經費的投入。執業藥師經用人單位同意,脫產或者半脫產參加繼續教育活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與執業藥師的約定,支付工資、福利等待遇。用人單位安排執業藥師在工作時間之外參加繼續教育活動的,雙方應當約定費用分擔方式和相關待遇。鼓勵用人單位全額報銷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的費用,提高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的積極性。
特此通知。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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