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25年度執業藥師繼續教育開課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執(從)業藥師: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國藥監人〔2019〕12號)和《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國藥監人〔2024〕3號)等文件的有關要求,現將2025年度北京市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施教機構
2025年度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施教機構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高級研修學院和北京金航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執(從)業藥師可選擇其中任一家完成繼續教育學習。
二、時間安排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學習考試時間:2025年4月21日-2025年12月31日(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11月30日)。
本年度北京市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報名時間和學習考試時間在規定日期結束后將不進行后延。
三、內容及學時要求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包括專業科目和公需科目。
全年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30學時,專業科目60學時。
四、登錄方式
登錄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http://yjj.beijing.gov.cn),點擊首頁“專題專欄”→“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平臺”→“執業藥師培訓”→“執業藥師繼續教育”→選擇施教機構,進入繼續教育系統頁面進行注冊報名學習。具體操作指南及相關問題見各施教機構繼續教育系統首頁。
五、其他相關要求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國藥監人〔2024〕3號)要求:執業藥師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時在當年度有效,原則上不得結轉或者順延至以后年度。執業藥師因傷、病、孕等特殊原因無法在當年度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由執業藥師用人單位出具證明,可于下一年度內補學完成上一年度規定的學時。
因傷、病、孕等特殊原因未完成2024年度繼續教育學時的,執業藥師通過施教機構的學習平臺上傳由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經審核后方可補學完成2024年度規定的學時。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
原文鏈接:https://yjj.beijing.gov.cn/yjj/ztzl48/zyjsrypxpt/zyyspx/11145498/74359518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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