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縣區衛生局,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做好2014年度全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根據國家衛計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及省衛計委有關文件要求,現將2014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報名資格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6號)、《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年版)》以及1999年以來衛生部陸續下發的有關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認定的文件為依據。
二、網上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2014年3月3日9時——3月17日24時期間,登陸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認真閱讀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須知》、《報名流程》、《報名表填寫說明》、《醫師資格考試考生承諾書》及《衛生部關于修訂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生部關于明確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等相關文件,在同意考生誠信承諾后,按網站提示要求如實填錄個人信息。填錄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信息,并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醫師資格申請表》。報考鄉鎮執業助理的考生應在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相應欄目中選擇“鄉鎮執業助理醫師”,其報名、資格審核方式及程序按照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規定進行。
三、現場資格審核
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13年3月10日至4月4日。其中初審時間為3月10日至3月17日,復審時間為3月25日至4月4日。初審工作:縣區考生由縣區衛生局負責;西峰城區民營醫療機構、校醫室、衛生所等機構考生由市衛生監督所負責;市直醫療衛生單位考生由各單位負責。復審工作由市衛生局負責,截止日期為4月4日,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
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應當向初審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試用(或實習)機構出具的試用(或實習)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4、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工作單位是醫療機構的,考生需提交該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5、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6、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醫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7、提交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照片應當為近6個月內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該照片同時用于《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現場拍照,由各縣區、各單位統一采集考生照片。數碼照片要求:符合證件照標準的近期小2寸數碼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寬)×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間。
四、考試收費標準
醫學綜合筆試費:執業醫師每人次160元;助理執業醫師每人次130元。
醫師實踐技能考試費:西醫類(含臨床、口腔、公共衛生等專業)每人次110元;中醫類(含中醫、中西醫結合等專業)每人次100元;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加收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費每人次20元。
五、考試時間
實踐技能考試時間為2013年7月1日—7月15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綜合筆試考試時間為: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3年9月13日、14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3年9月1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有關要求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的工作,各縣區、各單位一定要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要確定專門工作部門,指定專人具體負責辦理。在資格審核中,必須嚴格執行《執業醫師法》及有關配套規章、文件的規定,建立醫師資格準入管理責任制,實行“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原則,認真及時做好轄區和單位內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工作。
2、各縣區、各單位要盡可能地提供報名場所和相應設施設備、方便考生報名,同時要做好報名指導工作,幫助考生核對、確認報名信息。要按照規定時限組織報名工作,不得擅自提前結束,市衛生局不受理個人報名。
3、其他不明事宜請咨詢市考點辦公室,咨詢電話:0934-8214764(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0934-8214432(臨床、公衛、口腔類)。
附:
醫師資格報名集中復審時間安排表
合水:3月25日
華池:3月26日
正寧:3月27日
環縣:3月28日
慶城:3月39日
西峰:3月30日
鎮原:3月31日
寧縣:4月1日
市衛生監督所:4月2日
市人民醫院、市婦幼院:4月3日
市中醫院、市二院、石油醫院及其他市直單位: 4月4日
注:節假日不休息。
慶陽市衛生局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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