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
(一)法定期限:30個工作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三條)
(二)承諾期限:30個工作日。
首次注冊
首次注冊執業醫師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份;
2、《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1張;
3、兩寸半身近照2張;
4、身份證原件(查驗后即退還),復印件1張;
5、六個月內的《執業醫師健康體檢表》。
變更注冊
執業醫師申請變更執業范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醫師變更執業范圍申請表;
(二)《醫師資格證書》;
(三)《醫師執業證書》;
(四)與擬變更的執業范圍相應的高一層次畢業生學歷或者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五)聘用單位同意變更執業范圍的證明;
(六)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行為
執業醫師證不予注冊的行為有: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銷注冊
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準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注銷注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證書管理
執業醫師資格的有效期限是:終身有效。以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為例,當你取得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即具有了法律規定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行業的準入資格,其資格終身有效。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制,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與其他類別的證書樣式完全一致,在中國境內(除臺港澳地區)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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