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2014中醫和中西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通知
根據國家和省衛計委的有關通知精神,現將2014年大連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時間地點:為方便考生現場審核,采取縣區衛生局審核和大連市衛生局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普蘭店市、莊河市(含花園口地區)、瓦房店市、長海縣、長興島區的考生由當地衛生局負責現場審核,其余考生由大連市衛生局負責現場審核。具體的時間和地點詳見附件1.
二、審核標準: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已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三、現場審核時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2、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及學信網打印出來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書(必須有驗證碼,詳見后附示例),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確有專長證書》代替畢業證。(外省中專學歷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檔案原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附件2)或《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附件3)
填寫要求:
1直接報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的考生填寫附件2,試用期需滿1年,如中間變換試用醫療機構的,則每個機構都需出具一份相應時間的證明,2013年畢業的考生同時還需填寫附件5;
2由助理執業醫師升級報考執業醫師的考生填寫附件3,中專學歷和確有專長人員執業期需滿5年,大專學歷執業期需滿2年,如中間變更執業地點的,則每個執業醫療機構都需出具一份相應時間的證明;
3上述表格缺項、涂改無效。蓋醫療機構單位公章,科室章均無效,試用期限截止8月31日;
4、考生身份學歷保證書(附件4),需考生單位蓋章和法人代表親筆簽字,缺項、涂改無效;
5、考生網上報名并按照規定上傳照片后自行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一式二份,需有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如因考生核對不仔細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負;如考生上傳照片不清楚,考點有權要求考生現場重新采集(現役軍人報名需要部隊團以上單位在申請表上蓋上印章)。
6、執業助理醫師申請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注冊證書時間為準;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一張(加蓋單位公章);
8、照片2張,要求:上傳照片和現場所交照片均為近6個月內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明姓名、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
9、考生自備檔案袋一個。上述復印材料一律用A4紙復印,將所有復印件裝訂一起;
10、研究生在讀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專業學位在讀研究生,以本科畢業證報名的,需提供臨床實踐滿1年的證明;長學制在讀研究生,以本科畢業證報名的,需提供1年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實踐的證明;
2014年畢業的專業學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學歷報名的,需提供臨床實踐滿1年的證明,還須在今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2014年畢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學歷報名的,需提供1年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實踐的證明,還須在今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上述所提到的證明都由研究生所在學校開具。
四、收費標準:實踐技能考務費和綜合筆試費分別收取,現場報名時收取報名費20元,實踐技能考試費120元(確有專長人員170元),綜合筆試費待實踐技能考試結束后收取。
五、其它:關于其它和考試相關的內容,請定期登陸大連市衛生局網站了解。
相關推薦: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