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安排
各縣(市、區)衛生局、東僑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市屬醫療機構:為做好我市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根據《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和福建省衛生廳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工作會議精神,現將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生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考生現場報名時間:3月20日—4月10日。
地點:各縣(市、區)醫療機構的考生到所在地縣(市、區)衛生局現場報名,由縣(市、區)衛生局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上報材料;市直醫療單位和市屬醫療機構在規定時間內由單位統一到我局現場報名(時間安排見附件)。
二、考生現場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從國家醫學考試網下載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2、身份證(軍官、文職干部證、士兵證、學員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科升本科學歷的,應同時提供專科和本科的畢業證書);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驗證碼的);
5、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試用期合格證明》使用舊版,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的可不提供,試用機構在村衛生室的應加蓋鄉鎮衛生院章);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7、近6個月內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張;
8、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的除提供以上1-7項材料外還應提供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的除提供以上1-7項材料外還應提供鄉鎮衛生院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進入鄉鎮衛生院工作的證明、與鄉鎮衛生院簽訂的合同、《知情同意書》。
10、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傳統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現場審核時,應提供《有效行醫資格證》,報名表上注明該考生于何年已參加過師承和確有專長中醫從業人員資格認定考核。
11、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口腔或臨床個體開業行醫資格的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口腔或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報考時應提交縣(市、區)衛生局出具的個體開業證明和《個體開業行醫資格證》。
12、其他特殊情況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省衛生廳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所有證件驗原件交復印件,其他相關證明應交原件。
三、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衛生局、各單位應按嚴格按照《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認真審查考生資格,核驗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縣(市、區)醫療衛生機構報考材料的所有復印件應加蓋縣(市、區)衛生局公章和“與原件相符”章,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報考材料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與原件相符”章。
2、各縣(市、區)衛生局、各單位(報名點)在現場報名時應認真審核考生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和《試用期合格證明》的信息是否填寫正確完整,如“畢業院校”和“畢業專業”欄目應按畢業證書上的信息填寫,“工作單位”應按《醫療機構許可證》上的名稱填寫,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試用崗位類別”和“試用崗位專業”應如實填寫,“試用時間”應填寫“X年X月X日至今”,如因信息填寫不正確造成不能報考或今后《醫師資格證書》信息錯誤、不能制證,后果由考生自負。報名點初審通過的在考務系統上的“審核意見”中選擇“審核通過”。
3、軍隊現役軍人直接到福州考點(福州市衛生局)現場報名。
4、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費執行《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2〕360號)的收費標準。
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時間安排
報名點 |
考點報名資格審核時間 |
審核地點 |
市直單位 |
3月24日—3月28日 |
|
柘榮 |
3月31日 |
|
周寧 |
3月31日 |
|
屏南 |
4月1日 |
|
壽寧 |
4月1日 |
寧德市衛生局二樓醫政與中醫科 |
蕉城 |
4月2日 |
|
霞浦 |
4月2日 |
|
古田 |
4月3日 |
|
福安 |
4月3日 |
|
福鼎 |
4月4日 |
|
寧德市衛生局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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