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提交材料說明
1、根據《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二款,須按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時間計算連續工作時間。專科學歷畢業的須于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冊,中專學歷畢業的于2014年12月31日前注冊,方可報考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提供的連續工作證明須按執業變更記錄逐個單位開據。跨省變更的原證已收回或丟失的,須由原注冊批準單位出具證明或打印注冊記錄后加蓋公章。
2、任何醫療機構均須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各級疾控中心無需提供。注意是“副本”(正本無效),加蓋單位“公章”(科室章無效)。非現役軍人在部隊醫院試用或執業的,須提供軍隊醫療機構對外服務許可證。
3、以下材料中《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和《連續工作證明》在國家醫學考試網下載打印,如涉及多個單位,須多個單位同時開據證明,每個單位一份。
4、提供虛假《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連續工作證明》和假畢業證的考生,考點有權扣留假證明和假畢業證,核實后進行全市通報,并取消兩年報考資格。對開據虛假證明的醫療機構通報其主管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5、以下材料中,身份證復印件須雙面復印,其他證件(軍官證、護照、醫師資格證、執業證等)須將照片頁與內容頁同時復印。
6、畢業證丟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學校補辦教育部統一制式的“畢業證明書”,其他證明無效。
7、參加短線醫學加試考生需單獨遞交《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加試考試考生報名資格申請審核表》(詳見2017年考務通知)
一、本科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6、本科畢業生報名,如果本科學歷為專升本的,需提交專科畢業證書審核。
二、大專學歷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滿兩年以上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中專學歷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單位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大專、中專學歷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6、衛生保健、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需提交鄉醫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五、研究生報考執業醫師
(一)畢業當年報考的(僅限山東省省內院校,外省應屆研究生不予受理報名申請)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研究生院開具的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及個人承諾書1份(見本文附件,國家醫學考試網下載無效)。
(二)已畢業報考的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各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三)長學制在學期間報考的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開具的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及個人承諾書1份(見本文附件,國家醫學考試網下載無效);
5、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報考鄉村全科助理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鄉村兩級醫療機構開具);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6、衛生保健、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需提交鄉醫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七、報考師承和確有專長助理醫師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師承和確有專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8年8月25日前取得);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
及個人承諾書
本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畢業于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_專業。自______年______月起,在___________單位進行臨床實踐訓練,至_____年_____月臨床實踐訓練時間滿一年。
本人承諾所獲學位證書為專業學位,并將于今年8月26日前,將后續臨床實踐訓練經歷累計滿一年的證明及碩(博)士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畢業當年報名考生)交至考點辦公室審核。如不能按時提交則視為自動放棄當年醫學綜合筆試考試資格。
臨床實踐單位單位(章) 研究生院(章)
年 月 日
承諾人簽字:
承諾人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注:此證明僅限報考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用,請考生憑此證明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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