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組織2019年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東營考點現場確認)工作的通知》得知,東營2019年執業醫師考試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材料如下:
二、報名(現場確認)方式
1.時間: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
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河口區、利津縣:2019月2月18日;東營區:2月19-20日;廣饒縣:2月21日;墾利區、市直及油田有關單位:2月22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點:東營市衛健委院內東北角辦公樓四樓(東營市東城黃河路216號)。
3.公共衛生類和軍事醫學類考生可按規定時間到本市進行現場確認。
三、報名(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一)本科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6.本科畢業生報名,如果本科學歷為專升本的且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則需提交專科畢業證書審核。
(二)大專學歷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滿兩年以上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中專學歷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連續從事執業助理醫師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單位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大專、中專學歷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6.衛生保健、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需提交鄉醫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五)研究生報考執業醫師。
1.畢業當年報考的(僅限山東省省內院校,外省應屆研究生不予受理報名申請)
⑴《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⑵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⑷研究生院開具的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及個人承諾書1份(見本文附件,國家醫學考試網下載無效)。
2.已畢業報考的
⑴《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⑵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各1份;
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3.長學制在學期間報考的
⑴《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⑵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⑶本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⑷研究生院開具的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及個人承諾書1份(見本文附件,國家醫學考試網下載無效);
⑸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報考鄉村全科助理醫師者。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鄉村兩級醫療機構開具);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6.衛生保健、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需提交鄉醫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七)報考師承和確有專長助理醫師。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師承和確有專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8年8月25日前取得);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1份;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份;
(八)持衛生保健、農村醫學或中醫學中專學歷報考執業助理醫師的在崗鄉村醫生報名時還需提交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他材料同上。
(九)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2019年繼續對報考臨床執業醫師的院前急救崗位和兒科專業的考生實行加試專業內容考試。加試專業內容和考試相關政策要求與2016年一致,考生需在現場確認時提交《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加試考試考生報名資格申請審核表》(附件3)。
(十)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的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附件 1.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2.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3.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
4.臨床實踐訓練經歷滿一年證明及個人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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