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延平區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核通知
2019年延平區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核時間為2019年2月18日至2月19日,請各位考生在規定時間提交材料,逾期不受理。地點:延平區政府15樓C區,醫政股。聯系人:宋俊,電話:0599-8873371。現場審核材料(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1。
附件1
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清單
一、直接報考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非助升師)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第1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說明:1、考生上傳的照片須符合要求(在申請表的左下角空白處黏貼近6個月內小二寸的白底彩照2張,并與上傳照片一致)。
2、考生本人必須在“本人承諾”欄和是否申請授予醫師資格欄親筆簽名并填寫日期。
3、該表中各信息點內容應與其他報考材料保持一致。
4、申請表不得手寫、涂改。
第2頁: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說明:1、畢業證書復印件內容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所有對應信息一致,如畢業學校名稱、專業名稱、入學及畢業時間等。
2、報考學歷的學制顯示為分段培養的,各階段學歷均應提交。
3、持《中專自考畢業證書》報考的,應同時提交畢業學校出具的相同時間段的畢業證書或學習證明書。
4、持軍隊學歷報考的地方考生應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4.1 入學時為軍人身份的復員或轉業、退伍軍人,應提交復員證、轉業證、退伍證復印件;
4.2 軍隊學歷為大專及以下學歷,且畢業證書上有地方教育部門鋼印的,應提交原入學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已審核過的招生計劃;
4.3 軍隊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驗證證明》。
第3頁:學歷鑒定相關證明材料(打印件或復印件)
說明:1、持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報考的,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2、中國公民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注意:《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請辦法:考生在教育部指定的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進行實名注冊后,登陸學信檔案,進入“在線驗證欄目申請”申請《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該備案表的有效查詢期未到2019年4月1日的,考生及時在該網站申請延期。
第4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說明: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護照,臺、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不含戶口本)。
2、港澳臺考生須同時提交其在港澳臺本地的身份證復印件。
3、有效身份證明必須在有效期內。
4、報名期間身份證遺失的,可暫以“臨時身份證明”(應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5頁: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說明:1、該考核合格證明上所蓋公章必須為醫療機構(非醫療機構內設部門)公章,名稱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第一名稱一致。
2、該考核合格證明的試用機構公章必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的試用單位名稱一致。
3、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的(含省內變更、省外變更至我市),各階段試用單位均應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4、鄉村醫生、個體診所醫生要加蓋縣(市)農衛辦公章。
第6頁:相應試用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首頁(醫療機構登記注冊信息頁)復印件
說明:1、考生試用期間該試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必須在有效期內。
2、試用單位必須有與考生報考類別一致的診療科目。
二、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除上述第1-6頁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第7-9頁材料:
第7頁: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說明:本次報考的類別應與原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類別一致。
第8頁:執業助理醫師《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說明:《醫師執業證書》中的執業地點必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上的試用單位一致。
三、部分考生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第9頁: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說明:1、2018年畢業的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應提交《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
考試報考承諾書》。
2、當年畢業的研究生報考時應提交學校(非學校內設部門)出具的具有1年臨床實習經歷的證明,內容包括所學醫學專業;當年畢業的研究生可自行選擇在學校所在地,或實習單位所在報考。
3、報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開具身份證發證機關或畢業學校(非學校內設部門)出具的證明屬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4、頒發考生畢業證書的中等專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應符合教育行政部門關于辦學資質的要求,與有關文件精神不符的,應提交教育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明材料。
5、加試兒科、院前急救的考生要提交加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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