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余姚市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通知》得知,余姚市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核時間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兩個部分。網上報名已于28日結束。
我市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2月21日、22日,確認地點為余姚市衛生進修學校(余姚市世南西路139號)綜合樓一樓。要求各單位派專人統一辦理。各醫療衛生機構及有關部門、鄉鎮、街道等具體報名時間安排如下:
2月21日上午: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中心衛生院和鄉鎮衛生院
下午:市三院、市四院及其他醫療機構
2月22日上午: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二院
下午:匯總整理
三、提交材料
報考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詳見附件)
(一)《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臺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大陸居住證、護照(外籍考生);
(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交2019年1月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需同時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學位證書者需提交學校證明。非大陸學歷考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考生試用(或實習)機構出具的滿一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港澳臺和外籍考生須提交《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或《外籍人員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
(五)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如在執業注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導致注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注冊證明);
(六)工作單位是醫療機構的,須提交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七)報考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的,須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
(八)應屆畢業生須填寫《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九)部隊現役考生須提供軍隊相關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出具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張(需露眉露耳,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
(十一)考區、考點規定的其他材料。
七、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網上報名時仔細核對個人的報考信息并完整填寫,同時及時完成繳費事項。如因個人信息填報錯誤及繳費遺漏引起的各種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現場確認主要是對已經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料審核,原則上不接受補報名。考生須對《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個人信息認真逐字核對,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該信息將用于醫師執業注冊管理,由考生個人原因導致信息填報錯誤影響考試或醫師執業注冊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考生,一經核實,將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實踐技能考試考生準考證打印起止時間為6月5日至6月14日,第一次醫學綜合筆試考生準考證打印起止時間為8月13日至8月22日。
(五)“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及“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中的“帶教老師”必須為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人員,如考生所在醫療機構無相應資質人員,考生不得進行報考。
(六)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網上報名系統相應欄目中選擇“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
(七)應屆考生需提供“試用證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及“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2019年8月1日前還需提交“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8月23日)至我局醫政科教科103室。
歷屆考生只需提供“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
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需提供“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時間截止到2019年2月),有多個醫療機構執業的要有每個醫療機構的考核證明,時間需銜接。
(八)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執業地點必須為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涉及一個單位多塊牌子的,一律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第一名稱為準。
(九)上述事項根據省考務會議精神可能有所變動,最終以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要求為準。
(十)現場審核提交資料放置順序:
1.申請表(非考生自備,由確認點打印,“和往年不同,不再釘照片);
2.身份證復印件及2張照片;
3.報名成功通知單(考生報名成功后網上打印的那張)
4.畢業證書復印件;
5.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學校證明(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無學位證書者);
6.2019年1月以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
8.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
9.《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或《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考核證明》;
10.《應 屆 醫 學 專 業 畢 業 生 醫 師 資 格 考 試 報 考 承 諾 書》 ; 《 應 屆 畢 業 生 試 用 證 明 》(時間截止到1月31日,筆試報名時出具截至日期到2019年8月23日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證明);
11.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僅限短線醫學加試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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