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相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20年 第01號),《貴州省衛生健康委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黔醫考辦發〔2020〕 2號)文件要求,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工作已全面啟動。為做好我市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核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報名現場審核及考試時間
報名點現場審核時間為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20日,主要是對網上報名考生的照片采集和報名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一)實踐技能考試 考試時間如下:
1.臨床類別:2020年6月10—23日。
2.中醫類別:2020年6月13—21日。
3.口腔類別:2020年6月13—21日。
4.公共衛生類別:2020年6月13—14日。
5.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2020年6月23—29日。
(二)醫學綜合考試
今年我省醫學綜合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統一考試時間如下:
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軍事醫學加試: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院前急救崗位和兒科專業加試: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軍事醫學加試: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
口腔類別、公共衛生類別、中醫類別中醫專業、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軍事醫學加試: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2:05。
口腔類別、公共衛生類別、中醫類別中醫專業、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和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軍事醫學加試: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1:35。
(三)醫學綜合考試“一年兩試”試點第二次考試時間如下:
臨床、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臨床、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20年11月14日和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報名資格規定
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按照《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執行(附件4)。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根據《關于開展2016年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226號),2020年我省繼續開展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請各考點務必做好宣傳工作,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報名受理工作。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已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二)學歷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三)在村衛生室工作的考生,報考時提供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需加蓋村委會印章。
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
參加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的考生在報名時需提交本人的書面申請及按要求填寫的《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附件1)。各考點將加試考生信息匯總后填報《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考生信息匯總表》(附件2)上報省衛健委醫考辦。
報名現場審核工作
(一)報名現場審核工作
現場審核,嚴格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進行現場確認。現正處于新型冠狀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請各位考生配合報名點對現場審核工作的相關安排,審核地點可因工作需要改變。
對于市級辦證的民營醫療機構考生需在本考點進行確認的,由單位負責人事工作人員收集資料后統一現場審核。各報名點受理范圍及聯系電話見下表:
報名點 |
受理范圍 |
審核地點 |
聯系電話 |
六盤水考點 |
市級辦證民營醫療機構考生 |
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 |
8330878 |
市人民醫院 |
市人民醫院考生 |
人力資源科 |
8320728 |
市第三人民醫院 |
市第三人民醫院考生 |
市三醫人事科 |
2205063 |
市婦幼保健院 |
市婦幼保健院考生 |
人事科 |
8697020 |
水礦總醫院 |
水礦總醫院考生 |
人力資源科 |
8111946 |
水鋼總醫院 |
水鋼總醫院考生 |
人力資源科 |
2209616 |
盤江總醫院 |
盤江總醫院考生 |
老門診樓五樓會議室 |
3702595 |
六枝特區衛生健康局 |
六枝特區行政區域內考生 |
六枝特區衛生健康局醫政股 |
|
盤州市衛生健康局 |
盤州市行政區域內考生 |
人事教育科 |
3634680 |
水城縣衛生健康局 |
水城縣行政區域內考生 |
水城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
8932116 |
鐘山區衛生健康局 |
鐘山區行政區域內考生 |
鐘山區衛生健康局人事科 |
8164890 |
(二)考生報名資料的提交
為便于對報名資格現場審核,請考生按照下列順序提供報名材料,所有資料復印件必須確保真實、清晰,且統一A4紙型。
第一聯:《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本人必須在表上“本人簽字”欄簽名,考點審核意見明確并簽名蓋章。
第二聯: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照片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復印件1份)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收取考生報名所提交的近期6個月內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張,并要求考生將照片粘貼在印有身份證明的A4紙下方,注明所屬考點及工作單位轄區縣(區、市),不得更換。
第三聯:畢業證書
非大陸學歷考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第四聯:學位證書
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的考生除要求考生提供畢業證書外,還必須提供學位證書。若畢業證書專業指向明確(如: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中醫、中西醫結合等專業畢業生),可不提供此聯。
本年度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除需提供規定的證明外,在參加醫學綜合筆試前,需向所在考點提供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進行校驗,若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符合報名規定的或與報名前提供的相關證明內容不相符的,考點可取消其參加醫學綜合筆試的考試資格。
第五聯:《學信網》學歷查詢依據
請2002年后畢業的大專或大專學歷以上的畢業生在報名時務必提供www.chsi.com.cn(學信網)學歷查詢依據(有效期不少于3個月),以便資格審核時對其學歷真偽進行輔助甄別。
第六聯: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須提交試用(或實習)機構出具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提供帶教老師的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復印件。港澳臺和外籍考生還須提交《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或《外籍人員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
第七聯:已取得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考生,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所有頁面信息及《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醫師執業證書》執業注冊時間不滿規定年限者不予受理報名,執業時間計算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規定(2014版)》執行。如在執業注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導致注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注冊證明。《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提供帶教老師的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復印件。
第八聯:工作單位是民營醫療機構的,還須提交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第九聯:報考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的,還須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
第十聯:應屆畢業生還須填寫《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第十一聯:部隊現役考生須提供軍隊相關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出具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第十二聯: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貴州考區計算機化考試知情同意書
2020年起,國家醫考委將在全國全面推行計算機化考試工作,由于計算機化考試具備一定特殊性,在考試過程中可能發生斷電、斷網或計算機故障等異常情況,導致考試延遲或無法正常進行的情況。故今年起參加計算機化考試的考生須簽訂《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貴州考區計算機化考試知情同意書》(見附件3)。
其它事宜
(一)現場審核時,考生本人必須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本人簽字”欄簽名。考點提交報名信息后不再受理考生報名信息修改。
(二)我考點軍事醫學加試統一安排在貴陽考點進行,部隊現役考生請到貴陽考點報名。
(三)衛生保健專業、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大專臨床專業畢業的,必須在鄉村兩級試用,且報考執業醫師時需要簽訂知情同意書。
附件:1.《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
2.《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考生信息匯總表》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貴州考區計算機化考試知情同意書》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
2020年3月6日
附件1
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
個人信息 | ||||||
姓 名 |
身份證號 |
|||||
工 作 單 位 |
工作崗位 |
|||||
加 試 內 容 |
院前急救 □ 兒科 □ | |||||
考生承諾 1. 本人自愿申請參加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 2. 本人獲得醫師資格后,限定在加試內容所對應崗位工作。 3. 通過加試獲得的醫師資格不作為加試專業范圍之外的注冊、執業資格依據。 4. 以上個人申報信息真實、準確、有效。 5. 本人能夠遵守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簽字: 日 期: | ||||||
單位審核: 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
考點審核: 考點蓋章: 經手人簽字: |
考區審核: 考區蓋章: 經手人簽字: |
附件2
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考生信息匯總表
考點(蓋章):
經手人簽字:
日 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3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
貴州考區計算機化考試知情同意書
姓名,身份證號碼:,本人已知悉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將使用計算機化考試的方式進行,了解并同意以下情況:
自愿遵守計算機化考試相關的考試規定。
因計算機化考試的特殊性,在考試過程中發生斷電、斷網或計算機故障等異常情況,導致考試延遲或無法正常進行時。自愿服從考點及考場考務人員的管理,按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計算機化考試異常情況處理規定的處置辦法,待異常情況處理完畢后,繼續完成考試。如發生異常情況時未服從考點和考場考務人員管理的,本人自愿承擔所產生之后果。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4
國家衛生計生委 教育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4﹞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教育廳(教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教育局:
為指導各地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嚴格醫師資格準入,加強醫師隊伍建設,根據《執業醫師法》等有關規定,現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 教育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
為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現對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資格規定如下:
第一條 符合《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原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2號)有關規定。
第二條 試用機構是指符合《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第三條 試用期考核證明
(一)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提報名時應當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并于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二)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第四條 報名有效身份證件
(一)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臺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臺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二)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第五條 報考類別
(一)執業助理醫師達到報考執業醫師規定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報考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
(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應當具備與其相一致的醫學學歷。
具有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并在公共衛生崗位試用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照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的醫師資格。
(三)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四)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第六條 學歷審核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一)研究生學歷
1. 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衛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或公共衛生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于在學期間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預防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或公共衛生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或公共衛生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2. 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衛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于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或公共衛生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或公共衛生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臨床醫學(護理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臨床醫學(護理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本科學歷
1. 五年及以上學制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僅限溫州醫科大學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 五年制的口腔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口腔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3. 五年制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公共衛生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4. 五年及以上學制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醫學、傣醫學、壯醫學、哈薩克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5.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6. 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高職(專科)學歷
1. 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蒙醫學、藏醫學、維醫學等)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 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后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后,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含教育部、原衛生部批準試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專科層次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含初中起點5年制專科層次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其專科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四)中職(中專)學歷
1. 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同意設置并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 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后,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衛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5.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學經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等中醫類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后限定到基層醫療機構執業。
6. 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7.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成人教育學歷
1. 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六)西醫學習中醫人員
已獲得臨床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并獲得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或者參加省級中醫藥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并完成了規定課程學習,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者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滿3年并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相同級別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七)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
1.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有關規定。
2.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醫類醫學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其執業時間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時間符合規定的,可以報考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類別相應的執業醫師資格。
(八)其他
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學位的中國大陸居民,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同時符合《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文件規定的,可以按照本規定報考。
第七條 臺灣、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員報考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條 盲人醫療按摩人員按照《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衛醫政發〔2009〕37號)規定,參加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和《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有關條款的通知》(衛辦醫發〔2008〕64號)同時廢止。
附表1
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報名編號: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學專業 |
醫學學歷 |
|||||||||
取得學歷 年 月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
||||||||||
報考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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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機構 |
名稱 |
||||||||||
地址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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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號 |
法定代表人 |
||||||||||
試用起止 時 間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試用 崗位(科室) |
崗位(科室) 名稱 |
帶教老師評價 |
帶 教 老 師 醫師執業證書號碼 |
帶教老師簽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試用機構 考核意見 |
合格 ( ) 不合格( ) 單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 本表黑線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寫,黑線以下由工作機構填寫,本表缺項、涂改無效。 2.帶教老師對考生從臨床崗位勝任力、基本技能、醫患關系、醫際關系及職業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綜合評價是否合格,并在相應欄目劃“√”。 3.軍隊考生須提交團級以上衛生部門的審核證明。 4.本表欄目空間若不夠填寫,可另附頁。 |
附表2
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編號:()
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編號:()
姓 名 |
性 別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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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學歷 |
所學專業 |
取得學歷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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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類別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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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機構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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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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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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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時 間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崗位(科室) |
崗位(科室) 名稱 |
帶教老師評價 |
帶 教 執 業 醫師執業證書號碼 |
帶教老師簽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機構 考核意見 |
合格 ( ) 不合格( ) 單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本表黑線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寫,黑線以下由工作機構填寫,本表缺項、涂改無效。 2.帶教老師對考生從臨床崗位勝任力、基本技能、醫患關系、醫際關系及職業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綜合評價是否合格,并在相應欄目劃“√”。 3.軍隊考生須提交團級以上衛生部門的審核證明。 4.本表欄目空間若不夠填寫,可另附頁。 |
附表3
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本人于年月日畢業于學校專業。自年月起,在
單位試用,至年月試用期將滿一年。
本人承諾將于今年8月31日前,將后續試用累計滿一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及時交考點辦公室。
如違諾,本人愿承擔由此引起的責任,并按規定接受取消當年醫師資格考試資格的處罰。
考生簽字:
有效身份證明號碼:
手機號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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