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調整醫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衛生健康局,貴安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衛生健康人才中心:
近年來,全省醫師資格考試實踐技能考試各項費用逐年提升,原收費標準已不適宜。為保障全省醫師資格考試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及《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5〕1380號)等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核定,現將我省醫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醫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
(一)實踐技能考試費
1.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每人280元。
2.口腔類別每人360元。
3.公衛類別每人320元。
4.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類別每人192元。
以上均含上交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或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每人19元。
(二)醫學綜合考試費
1.執業醫師每人256元(共4個單元,含上交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或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每人56元)。
2.執業助理醫師每人128元(2個單元,含上交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或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每人28元)。
(三)考試費收費合計
1. 執業醫師
(1)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每人536元。
(2)口腔類別每人616元。
(3)公衛類別每人576元。
2. 執業助理醫師
(1)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每人408元。
(2)口腔類別每人488元。
(3)公衛類別每人448元。
二、有關要求
以上費用已含上繳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考試單位考務費、報名費、場租費、監考費等費用,收費單位除向考生收取以上費用之外,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對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證書時,不再收取證書工本費。
三、本收費標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貴州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調整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黔衛計函〔2017〕26號)同時廢止。
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原文鏈接地址:https://wjw.guizhou.gov.cn/zwgk/gzhgfxwjsjk/gfxwjsjk/202401/t20240103_83444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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