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公布青海省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線的通知
青衛醫〔2017〕12號
各市、自治州衛生計生委,委屬各單位,系統、民營各醫院: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關于青海省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和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 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線的批復》(國衛醫考委發〔2017〕2號),現將我省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線公布如下:
臨床執業醫師:
西寧市349分
海東市(循化縣、化隆縣除外)309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縣、化隆縣290分
黃南州、果洛州、玉樹州260分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
西寧市155分
海東市(循化縣、化隆縣除外)151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縣、化隆縣150分
黃南州、果洛州、玉樹州124分
口腔執業醫師:322分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69分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03分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94分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306分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54分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醫師:360分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分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283分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21分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醫師:293分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26分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310分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分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醫師:310分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分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15分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76分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要求,為切實做好對我省享受降分優惠政策的管理,我委對開展執業服務等環節實行屬地化管理,即未達到國家合格分數線,只通過省內合格分數線的考生限定在省內執業,只通過各市、州內合格分數線的考試限定在本市、州內執業,確保享受降分優惠政策的執業醫師能夠在當地開展服務,緩解我省邊遠地區執業醫師緊缺的問題。
青海省衛生計生委
2017年2月14日
相關推薦:
2016年執業醫師成績查詢 ※ 查分提醒 ※ 執業醫師合格標準
關注微信 獲取查分信息 ※ 歷年真題及答案 ※ 執業醫師題庫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