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一、A1
1、黃某,65周歲。在某醫療機構治療過程中,因為醫療事故而致殘。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賠償其殘疾生活補助費的時間不應超過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E、30年
2、醫療事故的鑒定應由
A、醫師學會負責
B、醫學會負責
C、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組負責
D、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E、法院負責
3、對患者死因有異議的,應在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冷凍條件的可以延長至
A、3天
B、4天
C、5天
D、6天
E、7天
4、醫學會在收到醫療事故雙方當事人的材料后,經書面陳述及答辯之后,出具鑒定書的期限應為
A、7天內
B、10天內
C、15天內
D、30天內
E、45天內
5、醫學會在收到醫療事故雙方當事人的材料后,經書面陳述及答辯之后,出具鑒定書的期限應為
A、7天內
B、10天內
C、15天內
D、30天內
E、45天內
6、醫療事故構成要件的主觀方面是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過失
D、意外事件
E、正當防衛
7、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患雙方對患者的死因有異議時,應在患者死亡后多長時間之內進行尸檢,如具備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多長時間
A、24小時;5天
B、24小時;7天
C、48小時;7天
D、48小時;5天
E、72小時;10天
8、某縣(省直接管轄)縣醫院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需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負責首次醫療事故鑒定工作的組織應當是
A、該縣衛生行政部門
B、該縣醫學會
C、該縣衛生行政部門的上級組織
D、市級醫學會
E、省級醫學會
9、醫療事故構成要件中所說的危害結果不包括
A、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
B、殘疾
C、嚴重毀容
D、死亡
E、僅加重了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10、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下列情況中屬于二級醫療事故的是
A、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
B、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C、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
D、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E、造成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
參考答案
一、A1
1、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精神損害撫慰金 它是指因醫療事故給患者或其近親屬精神上受到損害的撫慰。最高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中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死亡、殘疾賠償金及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未造成嚴重后果,一般不予支持。《條例》規定,賠償計算標準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最長賠償年限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2、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醫學會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
【正確答案】 E
【答案解析】
時間必須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但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
4、
【正確答案】 E
【答案解析】
參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5、
【正確答案】 E
【答案解析】
參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
6、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參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醫療事故”的定義,醫療事故的主觀方面應為“過失”,過失又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是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在意外事件中,醫護人員主觀方面不存在過錯(故意和過失統稱過錯),所以不構成醫療事故,也不構成犯罪。醫療事故中不存在正當防衛現象。
7、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參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
8、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參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鑒定工作。
9、
【正確答案】 E
【答案解析】
參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對醫療事故的定義,第四條醫療事故的分級。熟練掌握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主體——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觀方面——過失;客觀方面——實施了違法行為;客體——侵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權,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損害。
10、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參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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