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手外傷及斷肢(指)再植
一、手外傷
一、神經檢查:
尺神經損傷:小指及環指尺側半感覺消失;
夾紙試驗(即Froment征)陽性,它是檢查拇內收肌癱瘓的方法。
二、手外傷的治療:
●局部加壓包扎是手部創傷最簡便而有效的止血方法
1.早期徹底清創
(1)清創時間越早越好,力爭在6~8小時以內。
(2)最好在止血帶控制下清創,既可減少出血,又使術野清晰,綁止血帶的地方是上臂上1/3處。
(3)清創時要按著從淺層到深層的順序進行。
2.正確處理深部組織損傷
(1)污染嚴重,外傷超過12小時以上,或修復技術有困難者,可僅作清創和閉合傷口,等創口愈合后,再做二期修復。
(2)有骨折和脫位者必須復位固定。
(3)影響手部血液循環的血管損傷應立即修復。
(4)肌腱和神經損傷,可待創口一期愈合后,再作二期修復。
3.正確的術后處理:
神經、肌腱、血管修復后要固定于無張力的狀態,術后手各關節固定于功能位。
二、斷肢(指)再植
一、斷肢(指)的分類
1.切割性斷肢:最易愈合
2.輾壓性斷肢
3.撕裂性斷肢
二、斷肢(指)的急救處理
1.完全性斷肢(指):創面可用無菌或清潔敷料壓迫包扎,若有大血管出血,可考慮用止血帶止血。
2.不完全性斷肢(指):用夾板確實固定
3.保存斷肢(指):采用干燥冷藏法,將斷肢用無菌敷料或清潔布類包好放入塑料袋中,再放入有蓋的容器中,外周加冰塊保存,在同患者一起迅速送至醫院,但不能讓斷肢(指)與冰塊直接接觸,以防凍傷,也不能用任何液體浸泡斷肢(指)。
三、斷肢(指)再植的適應證及禁忌證
適應證:
(1)全身情況良好是斷肢(指)再植的必要條件,若有重要器官損傷應先搶救,可將斷肢(指)置于4℃冰箱內,待全身情況穩定后再植。
(2)切割傷,斷面整齊,再植成活率高,效果較好。
(3)再植時限:
斷肢:6~8小時為限,如果保存得好可以延長至12-24小時;
上臂和大腿離斷,時限宜嚴格控制,斷指再植可延長至12~24小時。
(4)年齡:青年人小兒應爭取再植
(5)雙側上肢、下肢或多個手指離斷:
雙側上肢、下肢離斷:先再植損傷較輕的肢體
多個手指離斷:先再植拇指,并按其手指的重要性依次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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